深圳電價平均下調12.1%  

    深圳人盼望已久的電價調降方案5月20日正式出臺。記者從昨天上午在五洲賓館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從5月1日用電算起,我市全面調降銷售電價,調降後的電價總水準為0.7965元/千瓦時,與降價前的平均電價0.9057元/千瓦時相比,每千瓦時降低了0.11元,降幅為12.1%。其中工業電價降幅最大,居民用電調降幅度較小。市委常委、副市長王穗明出席了會議。

    據了解,我市現行電價是1999年11月出臺的,從2000年起,我市對電價及相關政策進行了一系列局部性調整,但與周邊城市相比,深圳的電價水準仍相對較高,使企業的生産成本加大。對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明確將今年定為“優化投資發展環境年”,其中把“有效降低電價”作為我市優化投資環境的重要舉措,列入議事日程。市物價局、經貿局與原深圳供電局去年9月成立聯合工作小組,對我市銷售電價重新進行了研究和測算,並制定出臺新的電價調降方案。

    調降後我市銷售電價總水準為0.7965元/千瓦時。按照用電類別不同,各類企業電價下調的幅度不一樣。工業和部分物流業用電價格降幅最大,平均降低0.138元/千瓦時。其中普通工業用電價格降低0.14元/千瓦時,降幅15.1%,成為此次電價下調中最大的受益者;其餘大工業降低0.12元/千瓦時,降幅為12.9%,也超過平均數;商業、服務業的用電價格則由0.99元/千瓦時降至0.89元/千瓦時,降幅為10.1%;其他類型企業的用電價格由0.93元降至0.83元/千瓦時,降低10.75%;與以上企業相比,城鄉居民生活類用電價格此次下調的幅度稍小,由0.78元/千瓦時降至0.73元/千瓦時,降幅為6.41%。

    據物價部門和供電部門根據我市今後兩年售電計劃測算,電價下調後,按照新價格,用戶今年可減少電費負擔22.231億元,扣除1至4月份用電量,今年我市企業和居民用戶實際減輕電費負擔15億元,2003年用戶可降低用電成本24.67億元。

    另外,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和粵價〔2001〕337號《關於降低農村住宅電價等問題的通知》要求,今年1至4月份我市用戶已支付的核電價差將退還給工業用戶,總額為1.2億元。

    《深圳商報》202-5-21


深圳在全國率先建立完善欠薪保障制度
香港深圳共同出資30億打造港深西部通道
深圳海關啟動聯網監管模式
深圳將建7座衛星新城
深圳時興企業租賃員工
僑商成為深圳經濟發展重要力量
深圳允許港人申辦個體牌照
深圳盤活存量資本企業土地轉讓升溫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