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決定規定了外國人在越南非國有企業可以購買股份的35個部門。在這35個部門中,農林漁業領域有4個部門,加工工業領域有24個部門,科學技術、醫療、教育領域有4個部門。
上述決定從2002年5月25日起生效。
新華社 200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