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經驗完善政策推進農村稅費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近日在安徽考察時指出,農村稅費改革試點進展順利,取得明顯成效,得到了廣大農村幹部群眾的衷心擁護。實踐證明,中央的決策是正確的,制定的改革措施是符合實際的。今年要繼續按照“積極穩妥、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堅定不移地把這項改革向前推進。各地要不斷總結經驗,完善政策,加強領導,紮實工作,確保改革取得成功。

    4月10日至13日,溫家寶在安徽省委書記王太華、省長許仲林等陪同下,先後到蚌埠、滁州地區的鄉村考察農村稅費改革試點進展情況。每到一地,他走訪農戶,與幹部群眾座談,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2000年,中央決定在安徽全省開展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去年江蘇全省也進行了這項改革,全國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02個縣(市)也開展了試點工作。從各地情況看,試點工作達到了預期目的。一是農村分配關係進一步規範,新的農村稅賦制度框架初步確立。二是改革農村教育管理體制,確保了農村義務教育投入。三是精簡鄉鎮機構和人員,確保了鄉村組織正常運轉。改革從根本上減輕了農民負擔。

    溫家寶對安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進展情況十分關心。從2000年中央決定在安徽全省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以來,他先後三次來到安徽檢查指導。這次他重點到淮北地區,深入農村基層,在田間地頭、農家小院,與鄉村幹部和農民群眾圍坐一起、促膝交談,仔細翻看農戶的納稅通知書、負擔監督卡,了解農民繳納稅費、鄉村撤並、教師工資發放和學生費用負擔等方面的情況。當看到稅費改革後農民負擔確實明顯減輕,幹群關係顯著改善,基層組織運轉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基本得到保障後,溫家寶十分高興。他説,農村稅費改革取得了新的進展,積累了新的經驗。改革的方向是完全正確的,必須堅定不移地向前推進。安徽的經驗表明,要使改革順利、健康地進行,必須把握以下幾點:

    第一,把減輕農民負擔作為第一位的目標。農村稅費改革有沒有意義,能不能成功,最根本的要看這一條。農民負擔過重已成為影響農民積極性、制約農業結構調整、阻礙農村生産力發展的一大障礙。一些地方農民生産積極性不高,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負擔太重,農業成本太高,農民種地無利可圖。從稅費改革入手,抓住了問題的癥結,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就能夠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産力。

    第二,改革必須整體推進,配套進行。農村稅費改革不僅調整國家、集體與農民之間的分配關係,直接減輕和規範農民負擔;而且通過鄉鎮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農村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等配套措施,使農村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更加適應生産力發展的要求,為最終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徹底取消農民的不合理負擔奠定基礎。要穩步推進各項配套改革,防止農民負擔反彈,鞏固改革成果。

    第三,不斷總結經驗,完善政策。農村稅費改革是一項新的事業,沒有現成的模式和成熟的經驗可以遵循。各地要在中央確定的總的原則下,從當地實際出發,制定更加具體、更具操作性的實施辦法。農村稅費改革是廣大農民群眾的事業,經驗出在基層,智慧來自群眾,要尊重農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考察期間,溫家寶聽取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彙報,並先後召開多次座談會,與各級幹部、農民群眾、中小學教師等一起研究深入推進稅費改革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他指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總體部署,今年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範圍進一步擴大。這主要是基於以下考慮:一是國民經濟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全國財政收入穩步增加,為擴大改革試點創造了有利的外部環境。二是安徽等地試點工作進展順利,並取得初步成效,為擴大試點積累了經驗。三是去年以來,各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為全面實施改革做了大量準備工作,農民也迫切希望通過稅費改革儘快把過重的負擔減下來,擴大改革範圍具備比較堅實的工作基礎和廣泛的群眾基礎。四是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改善農村幹群關係,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是目前農村工作的緊迫任務,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行動。對這項關係農村工作全局的重大改革,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

    一要精心制定改革試點方案。擴大試點的地方黨委和政府,必須組織足夠的力量,在充分調查研究和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認真制定改革方案和實施步驟,並隨時總結經驗,不斷加以完善。要充分估計改革中的困難,儘量把工作做得細緻一些,確保改革健康順利地進行。

    二要努力做到“三個確保”。確保農民負擔明顯減輕、不反彈,確保鄉鎮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的必要經費。這是推進農村稅費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近兩年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得出的一條重要經驗。確保農民負擔得到明顯減輕,必須全面貫徹中央有關農村稅費改革的各項政策,堅持“減輕、規範、穩定”的原則,切實把減輕農民負擔放在首位。確保鄉鎮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就要保障他們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正常支出。原則上要把農業稅新增收入全部留給鄉鎮政府,農業稅、農業特産稅附加收入全部用於村級開支,不得截留挪用。村級開支確有困難的,鄉鎮財政要給予適當補助。確保農村義務教育不斷得到加強,就要在安排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時,切實保證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正常需要。縣級財政要按規定標準安排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和公用經費。

    三要堅決執行農村稅費改革的各項政策。合理確定農業稅計稅要素,防止出現農業稅計稅土地面積不實,計稅常産和計稅價格偏高等問題。規範農業稅的徵收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對一些地方出現的按土地、人頭平攤農業特産稅等問題,要認真調查研究,堅決糾正。村級進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要嚴格按程式進行,按制度辦事,防止成為新的亂收費口子。

    四要正確處理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大膽探索,不斷完善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努力把改革推向深入。要研究對農民實行直接收入補貼的辦法,把稅費改革與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政府對農業補貼方式的轉變結合起來。

    溫家寶強調,搞好農村稅費改革,幹部是關鍵。各級黨組織和從事農村工作的廣大幹部必須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切實改進作風,認真執行黨的農村政策和稅費改革的各項規定,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和紮實的工作,把農村稅費改革推向前進。

    隨同溫家寶考察的有關部門負責人還有項懷誠、杜青林、段應碧等。

    《人民日報》 2002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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