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春禁”執法行動開始  

    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我國在長江第一次實行春季禁漁。為了落實“長江春禁”,近日,農業部組織有關部門開始了“長江春禁”執法行動。200多艘漁政執法船(艇),3000多名漁政執法人員集結長江中下游幹流、漢江及通江的鄱陽湖、洞庭湖水域,參加長江春季禁漁統一執法行動,打響了“長江春禁”第一仗。

    據了解,這次統一執法行動的時間是“長江春禁”初期的4月1日至15日,“長江春禁”後期的6月15日至30日。行動的範圍是2002年“長江春禁”的所有禁漁水域,重點是長江中下游幹流、漢江及洞庭湖、鄱陽湖的重要漁業水域、省際交界水域、管理力量薄弱及情況複雜地區;執法的重點是取締迷魂陣、深水張網和電毒炸魚等有害漁具漁法,查處其他違反“長江春禁”規定行為。這次統一執法行動的目標是通過組織週密、形式多樣、反應迅速、查處及時的監督檢查,達到春禁期間所要求的“江中無漁船,岸邊無網具”的目標。

    農業部漁業局局長楊堅説,保護長江漁業資源成為當務之急。這次執法行動,旨在貫徹落實農業部《關於在長江流域試行春季禁漁制度的通知》精神,喚起社會各界對長江流域漁業生態環境保護的關注。

    據悉,農業部發佈了《關於在長江流域試行春季禁漁制度的通知》,決定自2002年起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葛洲壩以下的長江中下游實行全面禁漁,葛洲壩以上長江上游江段自2003年起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全面禁漁。

    《人民日報》2002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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