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該受何罰?眾“大腕”各有説法!

    2002年1月28日是對微軟壟斷案制裁意見做出評論的最後一天。對於業內微軟公司的競爭對手來説,是一個集中火力向微軟髮起進攻的機會。

    反對司法部提出的微軟案和解方案的人中包括兩位前聯邦法官——Kenneth Starr和Robert Bork,前者曾調查過水門事件,後者曾得到前美國最高法官提名,此外還包括諾貝爾獎得主,斯坦福大學教授Kenneth Arrow。他們要求美國地區法院法官Colleen Kollar-Kotelly考慮原告方中另外9個州提出的對微軟進行更嚴厲制裁的懲罰方案。

    反對目前的和解方案的代表是促進競爭委員會(ProComp)。該組織表示,目前的和解方案非常偏袒微軟,以至於讓人懷疑這個方案出自微軟自己之手。

    而支援目前這個方案的包括兩位前任檢察官,分別是服務於卡特時期的Griffin Bell和服務於裏根政府時期的Edwin Meese,以及在老布希當政期間任白宮諮詢顧問的C. Boyden Gray。  

    在競爭技術聯合會(ACT)發表的評論中,這幾位前任白宮官員稱,9個州提出的制裁方案拒絕接受庭外和解的方式,而這樣做會“大大破壞Windows標準”。

    根據美國Tunney法案中規定的接受或拒絕和解提議的程式,司法部有30天時間對有關和解提案的評論做出回應。這段時間直到到下個月下旬結束,大約3月11日開始對制裁方案進行聆訊。  

    Kollar-Kotelly目前在兩個獨立的軌道上運作微軟的壟斷官司。一方面,她正在考慮現有的和解方案,也可能就該方案舉行聽證會。另一方面,她將考慮持反對意見的另外9個州提出的制裁辦法。  

    有18個州是這個案子的原告,但其中9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對目前已經提出的5年和解方案表示異議。這9個州是依阿華州,康涅狄格州,加州,麻省,佛羅裏達州,堪薩斯州,猶他州,明尼蘇達州和西弗吉尼亞州。  

    這9州1區的代表在尋求對微軟更為嚴厲的制裁,包括微軟必須將IE代碼公開,以及必須使Office辦公軟體可以用於其他作業系統,如Linux。此外還要求微軟提供一個精簡的作業系統版本,允許PC製造商自己加入應用軟體;要求微軟作業系統必須支援Sun公司的Java技術,等等。

    這些地區也支援政府提出的和解方案中的一些措施,包括要求微軟向開發人員公開應用程式介面;微軟應向PC製造商提供5年期的“統一條款”的作業系統使用許可。PC製造商則可以選擇在機器上預裝兩套作業系統,比如Windows和Linux,配置為多重可選啟動環境,等等。

    反對現有和解方案的人中包括197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Arrow教授。他指出現有的和解方案無法動搖微軟作業系統的壟斷地位。

    ProComp希望法官考慮更廣泛的制裁措施,包括將微軟分裂成若干小公司。

    支援ProComp的公司包括Netscape,Oracle等;支援ACT的公司包括微軟,Symantec公司,Sax軟體公司等。

    新華社2002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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