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文件全部出臺 我國保險資金股票投資制度初建

中國保監會17日聯合中國銀監會下發了《保險公司股票資産託管指引(試行)》,同時下發《關於保險資金股票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這兩個文件和2月15日中國保監會與中國證監會聯合下發的《關於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和《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登記結算業務指南》共同構成了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的基本制度和運作框架。

《保險公司股票資産託管指引(試行)》對託管人的基本條件、主要職責、選擇程式、託管協議、業務規範和監督管理等作出了規定。中國保監會積極探索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模式,努力推進監管制度的改革創新,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和國內成功經驗,首次在保險資金管理中順利引入了獨立的第三方託管。

《指引》從制度上明確了保險資金委託人、受託人和託管人的職責和關係,確立了分工清晰、相互制衡的體制和機制,突出了託管人對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的監督職責,有利於提高保險資金運作的透明度,建立內部控制與外部監管、專業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管體系。中國保監會將以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為起點,會同中國銀監會依法實施監管,逐步將託管制度推廣到存款、債券、基金等其他資産的管理中,建立保險資金安全運作的長效機制,保護廣大投保人的切身利益。

根據國際慣例,在遵循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原則的基礎上,保險資金運用要更加注重多樣化和分散化,並通過科學合理的投資組合,穩步提高投資的收益水準。借鑒國際與國內成功經驗,中國保監會在《關於保險資金股票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對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的總比例和單項比例做了明確規定,同時要求保險機構投資者立足長期、穩健投資,建立切實可行的風險控制制度;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選擇託管人和證券經營機構;開立股票投資證券賬戶和銀行賬戶,辦理專用席位和資産託管業務;加強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守法守規,依規運作,依法接受監管,樹立保險資産管理良好的行為規範。

目前,于2004年10月頒布的我國《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配套文件已全部出臺,相關制度安排和機制建設也已基本形成,這是三大金融監管部門為健全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監管體系,完善穩健運作機製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

中國保監會表示,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協同監管,有效防範風險,並根據資本市場發展的需要,不斷完善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的監管制度,逐步健全保險資金運用的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促進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的協調發展。(記者毛曉梅)

新華網 2005年02月17日


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股票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
我國明確保險資金直接入市操作規範
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交易可獲獨立席位
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全文)
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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