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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後投資最大的國家大劇院産權至今沒有歸屬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4 月07 日 | 文章來源:《經濟》雜誌

建國後投資最大的國家大劇院産權至今沒有歸屬

2004年7月29日,位於北京長安街的國家大劇院玻璃幕墻已全部安裝完畢。(新華社資料圖)

建國後投資最大的國家大劇院産權至今沒有歸屬

夕陽下的國家大劇院格外壯觀(資料圖片)

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投資最大的現代化文化設施,國家大劇院原定今年國慶節之前就要開始首演,但是到目前為止,大劇院的演出經營班子還沒有組建,人們期待著能夠在金秋十月看到高規格精彩演出的期待能否實現,不容樂觀。

究竟誰可以拍板決定大劇院的演出和經營——目前,在國家大劇院178畝的地盤上尚無人應答。

無人經營

國家大劇院工程于1998年4月由國務院正式批准立項建設。在此之前,經過了中央有關部門的多次討論,並於1998年1月成立了國家大劇院建設領導小組,成為國家大劇院項目的最高決策機構,下設工程業主委員會和藝術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於是成為在建中的國家大劇院的臨時主事機構。委員會主要由文化部、建設部、北京市政府三家組成,下設演出經營部、工程部、規劃設計部、舞臺設備部、預算部等,可以看到,絕大多數部門設置都是和工程建設密切相關的。

因此,實質上,業主委員會相當於國家大劇院工程建設指揮部,而之所以叫“業主委員會”這個時髦的稱謂,據國家大劇院業主委員會黨委書記王爭鳴説,其用意是以經濟行為代替行政手段。

據了解,國家大劇院建設領導小組原本考慮讓業主委員會繼續負責以後的演出經營,但是,這樣一個側重工程建設管理的機構,如何能夠在大劇院建成之後承擔文化演出的經營管理工作?

國家大劇院裏還挂著另外一個牌子:國家大劇院藝術委員會。藝術委員會成立於1999年,是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

這是個容易讓人誤解的名稱,很多人誤以為這個委員會是負責大劇院的演出、經營、管理等問題的部門。實際上,藝術委員會主任吳祖強説,藝委會不是演出運作機構,而是建設期間的硬體諮詢機構,以保證大劇院最大限度地滿足建成後的演出需要。

有人這樣比喻:大劇院好比一個房子,業主委員會就好像施工隊的頭,藝術委員會則負責裝修,所以這兩個國家大劇院內掛牌辦公的機構都不是大劇院未來的主人,沒有關於大劇院演出經營的決策權。

而國務院國家大劇院建設領導小組有關人士透露,最終誰有權決定大劇院的經營,他們説了也不算——在這個問題上存在著巨大的分歧,也有錯綜複雜的利益糾葛。

營利,還是非營利

目前在國家大劇院的定性問題上仍存在著激烈的爭論,主要是指,國家大劇院到底應該是一個營利性的還是非營利性的機構。這一定性將最後決定國家大劇院未來收益的利潤分配形式。

有人贊成應該將國家大劇院定為營利性機構,因為上海大劇院,北京的天橋劇場、保利劇院以及北京音樂廳都是營利性機構,採用商業化運作,並且取得了成功。

有人認為應該定性為非營利性機構,因為國家大劇院與其他劇院有很大不同,它的地理位置和名稱決定他要成為一個國家的象徵,代表的是整個國家。

有分析人士向《經濟》記者列舉了國家大劇院成立營利性商業公司的三大壞處:一是,大劇院是國家財政投資的,花的是全國人民的錢,利潤的分配和使用也應該在國家,而不是個人;二是,做純粹的文化藝術很難營利;三是,如果只是為了賺錢,就會影響到節目安排,忽視社會責任,將一些優秀節目排除在外。

藝術委員會主任吳祖強、演出經營部部長周志強以及目前在兩個委員會中工作的人大部分都贊成將國家大劇院定位於一個非營利機構。

呂煒,東北財經大學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院院長,2004年在財政部和文化部支援下對國家大劇院的經營管理問題進行了長達一年的調研。在最後的《國家大劇院管理體制研究》報告中,他指出,即使將國家大劇院定為營利性機構,國家大劇院也很難能夠在短期內盈利,也還是需要國家扶植。

婆婆之爭

而在營利和非營利之爭的背後,更深層次的焦點則在於大劇院國家産權的代理歸屬問題。

從資金來源看,國家大劇院産權屬於國家,因為建設費用大部分都是財政部專項資金。但是在今後的經營過程中,必然需要有一個清晰具體的機構或者部門來代理行使這個産權,也就是需要為國家大劇院找一個産權的實際歸屬單位。

一旦這個“婆婆”地位得以確立,國家大劇院的未來管理權、經營權和收益權都將由其接管。

2004年兩會上,吳祖強為了國家大劇院的隸屬關係和管理體制,聯合36名來自文藝界的政協委員上交提案呼籲應該儘早為大劇院找個“婆婆”。據了解,今年兩會上仍有來自文藝界政協委員的關於國家大劇院的提案。

吳祖強等人認為,國家大劇院作為一個文化工程,應該由文化部來管理。天橋劇場、北京音樂廳等單位的高層主管單位也都是文化部。

吳祖強是個文藝工作者,創作了包括弦樂合奏《二泉映月》在內的大量的優秀作品,他還身兼中國音樂家協會的名譽主席、中國音樂學院的名譽院長。周志強到國家大劇院之前也在文化部工作。

呂煒教授在接受《經濟》記者採訪時,也贊成將國家大劇院定為非營利性機構歸口文化部,然後成立一個專門的委員會負責日常運營。

但是想當“婆婆”的不止文化部一家,北京市政府在大劇院的建設過程中也投入了大量資金。

大劇院本身的投資預算26.88億,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但是周圍環境的改造、大市政改造等工程前期費用共計9.66億元則由北京市承擔,再加上大劇院地處北京市中心地段,很多問題都和北京市政府有牽扯不斷的關係,北京市理所當然也想當這個“婆婆”。

他山之石

北京天橋劇場曾經存在的問題和國家大劇院很相似。已有51年曆史的天橋劇場是新中國建成的第一座劇場,有著輝煌的歷史。1992年國家決定對天橋劇場進行改建,全部由國家投資建設,當時的歸屬單位是文化部,直接管理單位是中央芭蕾舞團。

改建過程持續了九年,直到2001年初才建成。在建設過程中一直考慮的是讓天橋劇場的原班人馬繼續經營。但是天橋劇場總經理李宇在接受《經濟》記者的採訪時説,九年中,隨著中國的市場經濟的發展,各種觀念、標準也發生了很大變化,1992年以前的經營管理模式已經很難適應當下的要求了。文化部決定將天橋劇場作為試點進行劇院經營的改革,採用邀標的方式,原經營班子也參與競標。中標者每年需要向文化部上繳一定數量的固定的費用,並且要保證劇院資産的保值和增值(文化部計財司每年會對劇院資産進行審計)。

中演公司在拿下了天橋劇場的經營管理權之後專門成立了都市劇場管理公司負責天橋劇場的管理。中演公司並沒有參與天橋劇場的改建,也沒有在改建之初就確定下來要參與以後的經營。這給以後的演出安排帶來了很大的不便;再者,由於沒有參與建設過程,他們發現很多設施都不符合演出要求,中演接手後不得不又花了近500萬進行劇院改造。

儘管困難很多,天橋劇場還是順利地實現了從建設到經營的對接。

但是天橋劇場和國家大劇院有一個最大的不同就是,天橋劇場改建前後産權歸屬沒有變化,一直是文化部在當“婆婆”,國家大劇院則並沒有預先選好“婆婆”。

李宇曾經多次出國考察國外的大劇院的經營管理問題,通過李宇的介紹,《經濟》記者發現劇院的産權問題卻是具有“中國特色”。

肯尼迪藝術中心也叫美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據業內人士介紹,肯尼迪藝術中心在建設之前就已經確定下來了它的宗旨以及主管部門。中心的建設及管理都是由董事會負責,以保證工程建設和以後的經營能夠成為一個連續的行為,董事會就是最高決策機構。董事會下屬多個委員會。每一位在世的總統夫人都是董事會的名譽主席,每個州也都有一名董事會成員,人員由總統來任命、議會批准。

李宇介紹,巴黎歌劇院和雪梨歌劇院等大劇院實際上都是國有資産,都是非營利性機構,日常費用中政府出資能佔到60%—70%,社會捐助佔到20%—30%,門票收入只佔10%。

在中國,國有資産産權不清、代理人缺位、責任不明等問題早已不是一個新話題,但是在國家大劇院這樣新近的重大項目上重演,不得不令人深思。這個前所未有的巨大的文化工程,也涉及到巨大的經濟利益。有人擔心,如果這些問題解決不好,這項世紀大工程就會成為一個巨大的漏斗,納稅人的錢就會通過這個漏斗流到深不見底的無底洞中。 文/本刊記者 劉建輝 (詳情請見《經濟》雜誌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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