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起實施國內最完善的農民工工傷醫保政策

今天上午,北京市首次專門針對外地農民工出臺兩大關鍵性社會保障政策——《北京市外地農民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和《外地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兩項政策均從9月1日起開始實施。據專家分析,這是國內目前首次完善的專門針對外地農民工的工傷和醫保政策。

兩大政策凸顯三大變革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王德修今天對記者解釋了北京農民工工傷保險的三大政策變革:

變革1 管轄權的突破。外地在京註冊企業在京施工期間的農民工,均納入北京社保體系,這是中央對地方的明確授權。

變革2 發生工傷事故情況,農民工可以按月領取,但如果農民工願意,也可以一次性領走。這在社保政策上是第一次,相比之下,北京職工則不行。

變革3 允許企業為農民工先行辦理工傷保險。

農民工醫保有兩大特點

據了解農民工醫保有兩大特點。保大病,“大病”的界定是統籌基金支付的住院費用以及門診的三種特殊病種,農民工在患大病的方面和城鎮職工享受待遇一樣,但不將一般的門診納入其中。保當期,即是指農民工在北京打工期間的醫療保障,而退休之後則不納入管理範圍。據調查,80%的農民工在京務工一般在三年之內。

記者五問農民工保險政策

今天上午,針對兩大政策的關鍵部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王德修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一問哪些流動人口尚不能受益新規定的工傷保險政策?勞動局負責人:《北京市外地農民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的實施對象為:使用了外地農民工的本市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在本市生産經營但未在當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外省市用人單位。但不包括無勞動關係的外地進京保姆、小時工和市場攤販人員以及外地城鎮人員。

二問外地農民工個人是否掏錢上保險?勞動局負責人:外地農民工個人不需要繳納工傷保險費,由農民工所在單位繳納。

三問工傷保險的繳費費率是多少?勞動局負責人:以用人單位《營業執照》的生産經營項目對照《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中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檔次表”確定,屬於行業類別一類的、繳費費率為0.5%,屬於行業類別二類的,繳費費率為1%,屬於行業類別三類的,繳費費率為2%,繳費費率實行費率浮動。

四問哪些情況屬於工傷?勞動局負責人: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五問外地農民工能否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撫恤金?勞動局負責人:發生工傷事故情況,可以按月支付,考慮到農民工的具體情況,如果農民工願意,可以一次性領走。外地農民工被鑒定為1至4級傷殘享受的傷殘撫恤金及外地農民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符合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的,可以按月領取工傷保險長期待遇。如果不願按月領取,也可以一次性領取,但已享受了按月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就不可以再選擇一次性領取了。

6大突破性政策確保農民工權益

“一句話,北京要最大限度、最快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王德修表示:“這個文件不同於一般的文件,是一個很大的改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王德修今天對媒體解釋了北京農民工工傷、醫療保險的6大突破之處。

突破1

通知規定第一次明確先解決工傷和醫療問題。“在長期推不動的制度瓶頸上,首先解決工傷和醫療問題,而不是失業和養老保險。目的是讓外地農民工儘快納入北京的社保體系”。據了解,目前外地在京施工企業中,沒有一家為農民工上險,而在北京企業中的農民工工傷和醫保,也各僅有10萬外地農民工上保險。

突破2

將外地註冊的在京施工企業納入北京社保體系。此舉是針對外地管不過來、北京管不了的外地企業極少為農民工上保險的實際情況,從根本上解決歷史問題。

突破3

從繳費基數上,降低企業為農民工的繳費門檻,尤其是醫療保險方面,從社會平均工資的12個百分點降到2個百分點,並且是社會平均工資的最低繳費基數的60%。據初步估算,平均每個農民工全年保費一共僅為社會平均工資的2.6%,總數約為300元左右。

突破4

儘管繳費為低水準,但農民工保障方面和北京職工相同。例如,農民工發生工傷後所有的待遇和北京職工一致;同時,醫療方面享受北京職工繳費水準達到社會平均工資7%的所有水準———創造完全平等的機會。

突破5

在盡可能的情況下,個人不交錢,費用由用人單位出。王德修強調説,如果企業沒有參保,發生工傷事故,群眾也可以申請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這可以解決“漏網之魚”的未參保單位,換句話説,農民工用人單位沒有參保,如果發生工傷事故,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掏錢報銷,一分也不能少。企業參保,工傷事故由保險基金出錢,企業沒有參保,報銷費用由企業參保。同時,農民工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未參保企業。

突破6

在操作環節上,盡可能體現人性化特色。一方面,同時鼓勵企業為外地在京人員上養老和失業保險。另一方面,對於仍然願意保留原城鎮職工繳費方式的企業,有多種繳費方式均可以由農民工選擇。“在當前一個階段,以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為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突破點,這已經是刻不容緩的問題了”。王德修同時表示,這並不意味著可以不參加失業和養老保險。(記者丁文亞)

《北京晚報》2004年7月29日


北京新規:農民工意外死亡最少獲賠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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