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發言人亮相 拒絕採訪違法

昨日上午,深圳市政府首期新聞發言人培訓班正式開班,首批來自政府各部門的共103名學員集體亮相。開班儀式上,深圳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王京生告誡:“你可以不説,可以説不知道,但千萬不能説謊!”

新聞局長親自前來授課

首批學員的培訓時間為7月12日至7月20日,共7個學習日,培訓對像是深圳市各區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新聞發言人43人,新聞助理60人。

從聘請的主講人看,深圳市委、市政府對新聞發言人制度非常重視。國務院新聞辦新聞局長楊揚親自前來授課,主講《全球化背景下我國的政府新聞發佈工作》。另有清華大學國際傳播中心主任李希光教授、中山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廖為建教授、鳳凰衛視資訊臺副臺長曹景行等專家。

發言人“要善待記者”

王京生在開班儀式上強調,“新聞發言人代表的不是個人,而是政府和政府部門,發佈的每句話都要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這是一條政策底線。”

對新聞記者的採訪,王京生表示“要善待記者”。他認為,發言人應該掌握必要的發佈技巧,但絕不是用“外交辭令”,用華而不實的形式打發記者。

深圳需要什麼樣的新聞發言人?王京生的概括是“五個要”:一是要坦誠。你可以不説,可以説不知道,但千萬不能説謊!一個不誠實的發言人會極大地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二是要主動。對一些人民群眾不理解、不滿意的問題要未雨綢繆,不要等輿論壓力來臨時才不得不發佈新聞。三是要講大局。什麼問題該説,什麼問題不該説,説到什麼程度,什麼時候説,都必須從大局出發。四是要有技巧。學會發佈有用資訊,而不是正確但不用的廢話。五是要形成制度,要健全新聞發佈工作機制。

深圳將立法規範發言人制度

王京生透露,建立新聞發言人隊伍只是開始,在適當時候深圳還將出臺相關法規,進行制度完善。

王京生表示,深圳毗鄰香港,局部熱點較多,由於資訊溝通時間跨度及政府行政管理專業分工等原因,市政府新聞發言人不可能迅速及時、完整有效地對外發佈所有新聞。“設立多層次的發言人,就是要求政府的新聞發佈許可權與行政管理事權相對應,誰負責的事務,誰負責發佈,既不往上推脫,也不往下推諉。”

受訓者“隨機應變”

在結束第一天的培訓之後,記者隨機訪問了幾個新聞發言人,問題的核心是:如果有記者提出一個敏感問題,而這一資訊又不能披露,你會怎麼回答?無可奉告嗎?

兩位政府部門指定的新聞發言人都不願透露姓名,均表示不會“無可奉告”,因為要學會善待記者,與記者做朋友。較為一致的回答是:“條件尚未成熟,一旦可以對外公佈將第一時間告知公眾。”

作為突發事件相對集中的部門,深圳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余新國副局長更受關注。對於記者的電話採訪,余新國對這一問題的回答是:“電話採訪,我不能確認你的身份,不便回答。”

首批新聞發言人名單(部分)

●深圳市政府新聞發言人:暫缺

●福田區政府新聞發言人:蔡銓毅 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羅湖區政府新聞發言人:暫缺

●南山區政府新聞發言人:暫缺

●鹽田區政府新聞發言人:龍岳華 副區長

●寶安區政府新聞發言人:余大浩 區委常委、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龍崗區政府新聞發言人:蔡立(女) 龍崗區委常委、區委辦公室主任

●深圳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余新國 副局長

●深圳市人事局新聞發言人:陸韜 副局長

●深圳市審計局新聞發言人:陳華 總審計師

●深圳市政府臺辦新聞發言人:陳可田 市臺辦副主任

●深圳市國資委新聞發言人:高雷 市國資委總經濟師

國新辦新聞局長楊揚高度評價深圳立法完善發言人制度

“新聞發言人拒訪將違法”

國新辦新聞局長楊揚昨日出現在深圳首期新聞發言人培訓班開班儀式上,並在當天下午主講了《全球化背景下我國的政府新聞發佈工作》。在課間和課後,楊揚局長兩次接受記者採訪,高度評價深圳立法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

深圳新聞發言人制度起點高

記者(以下簡稱“記”):建新聞發言人制度對深圳有何現實意義?

楊揚(以下簡稱“楊”):從目前情況看,深圳的新聞發言人制度起點很高,深圳今後10—20年建設國際化城市,都必鬚髮揮新聞發言人制度的作用,而政府的公開行政、清明廉潔等都應該與新聞發言人制度有關,這對深圳打造國際化城市是必要的,任何國際化大都市都是這樣的。

優秀髮言人需具備三素質

記:深圳每個區和政府部門都設立新聞發言人,會不會造成“話”出多門,言多必失?

楊:深圳新聞發言人現在正在培訓,而且相關的完善制度還在建立之中,相關的法規也在進一步起草,這將對這一制度有明確規範。對發言人來説,適當的時候講適當的話。不失言,不多言。

記:一個優秀的發言人最需具備什麼素質?遇到突發事件(或危機事件),應作出哪些反應?

楊:一是最了解情況;二是這個人得到授權,得到全面的情況;三是這個人説得很好,沒有廢話。遇到突發事件時,要作如下反應:一是主動,要主動地第一時間告訴公眾,減少猜測;二是及時,及時作出反應;三是準確;四是全面性;五是充分性。隨機發佈,追蹤發佈,發言人不能一次性把話説得太絕對。

記者是具挑釁性的朋友

記: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後,“無可奉告”會不會成為常用手段?

楊:不會。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後,甚至我們不可能聽到“無可奉告”。這種回答是在一種資訊阻塞的情況下發生的。發言人在發佈資訊時,如果遇到不了解的資訊,可以通過組織其他語言予以回答。

記:深圳明確提出新聞發言要“善待記者”,具體如何“善待”?

楊:從政府官員來看,不要把記者當成政府的手下,當然也不能當成敵人。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趙啟正的解釋較為貼切,新聞發言人要把記者看成朋友,但這個朋友是具有挑釁性的。

記:你如何看發言人拒絕採訪?

楊:深圳正在制定新聞發言人制度相關的法規,如果能夠做好,拒絕記者的採訪將不被允許。換言之,新聞發言人不能拒絕記者的採訪要求,否則,就是違法!

深圳官方解釋建設新聞發言人制度緣由

 發言人制度滿足公眾知情權

深圳為何要建設新聞發言人制度,深圳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王京生在昨日深圳市新聞發言人首期培訓班的開班儀式現場釋疑,稱這一制度的建立將有助於建立“陽光政府”,滿足公眾的知情權。

王京生介紹,目前推行的新聞發言人制度,至少有四個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是體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盡可能實現人民的願望、滿足人民的需要、維護人民的利益、接受人民的監督。

二是有助於建立“陽光政府”。落實“要建立健全政府資訊公開制度,各部門要通過新聞發言人等途徑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的承諾。

三是有利於建設國際化城市。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是國際通行的做法。深圳想建設成為重要的區域國際化大都市,就必須與國際接軌,更加自覺地按照國際慣例行政和公佈政務。

四是有助於引導輿論。深圳處於改革開放最前沿,呈現的熱點問題廣受關注。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有利於向世界介紹深圳市的真實情況,為深圳改革開放和建設營造好的外部輿論環境。(普德法)

《南方都市報》200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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