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經紀公司涉足航太保險

據中國航太報報道,前不久傳回清晰的地球雲圖的風雲二號C氣象衛星,不僅作為中國第一顆業務型地球靜止軌道氣象衛星而備受關注,同時也成為1997年以來國內第一顆按照商業化運作原則投保發射和在軌保險的衛星。

全程負責安排此次保險的馬齊敏先生稱,“這是中國航太保險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它標誌著中國航太保險商業化運作的起步。”

馬齊敏先生是國內第一家保險經紀公司——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的總裁助理和公司航太航空風險部總經理,而該公司正是國家衛星氣象中心指定的風雲二號C星發射和在軌保險的經紀人。為什麼衛星發射需要經紀人以商業化運作原則安排衛星保險呢?

中國航太保險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由對外發射服務而發端。當時由承攬對外發射服務的中國長城工業總公司安排長征系列火箭的發射保險。時任長城公司宇航部發射服務處負責人的馬齊敏先生,前後參與安排了多次發射保險。他介紹説:“1997年之前,中國航太保險市場是開放的,用戶可以自主選擇保險公司。”

然而1996年前後,長征火箭發射國外衛星出現的幾次失利,給航太保險工作帶來十分不利的影響。由於航太保險具有高風險、高費率等特點,國內的保險公司承保能力有限,需將大部分保費分保給國際保險市場,而國際航太保險界對長征系列運載火箭的可靠性存有疑慮,使得在國外安排長征火箭發射保險遇到了很大的困難。

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國務院指示精神,1997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牽頭成立了中國航太保險聯合體,以支援長征火箭的發射保險。此後,該聯合體一直獨家承攬中國衛星發射的保險業務,直到此次風雲二號C星商業化保險的出現,打破了這種局面。

按照商業化原則運作衛星發射保險,引入競爭機制,可使中國航太保險市場進一步規範化、市場化。

保險經紀人進入中國航太保險市場,就意味著中國航太産品的用戶可以通過委託經紀人,在保險市場尋找最合理的價格和最完善的保險方案,使自己得到更專業和更全面的保險保障。引入競爭機制,中國航太保險市場的承保能力和服務水準才能提高。保險市場承保能力越大,保險費率才會趨於合理。國家衛星氣象中心有關人士表示,他們對此次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安排的風雲二號C星保險“比較滿意”。

中新網200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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