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省市區實施農業稅減免 農村稅改進入新階段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局長馮海發近日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召開的全國“三農”研討會上透露,隨著我國減免農業稅政策的出臺和財政支出向農村的繼續傾斜,全國現已有30個省(市、自治區)實施了農業稅減免,這標誌著我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進入新階段。

今年初,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在糧食主産區每年降低農業稅1個百分點以上、五年內取消農業稅的政策,並在吉林、黑龍江兩省進行全部免征農業稅的試點。為此,中央財政安排510億元轉移支付資金,用於補貼糧食主産區減免農業稅後地方財政的負擔。同時還出臺了對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機補貼等一系列支農政策,使這次農村稅費改革試點進展順利。目前,已有吉林、黑龍江、上海、西藏、北京、天津、浙江、福建等8個省(市、自治區)免征了農業稅,11個糧食主産省區降低農業稅率3個百分點,11個省份降低農業稅率1個百分點。

我國農村稅費改革是從2000年開始進行的,改革採取了由點到面穩步推進的做法,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三個取消,兩個調整,一項改革”,即取消鄉統籌費、農村教育集資、行政事業性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取消屠宰稅,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積累和義務工;調整農業稅和農業特産稅政策;改革村提留徵收使用辦法。改革後,農民只需交三筆錢:農業稅正稅及附加;“一事一議”的籌資;村內統一組織的抗旱排澇、防蟲治病、恢復水毀工程等共同生産費。這一改革使農民平均負擔額下降了30%以上。

為了從源頭和制度上防止農民負擔反彈,黨中央和國務院又於今年初出臺了減免農業稅政策。如今,全國各地區、各部門正在有計劃地推進免征農業稅改革工作,全面落實減免農業稅的各項政策,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和縣鄉財政體制等相關配套改革。中央和地方財政增加了對基層的轉移支付,公共財政繼續向農村傾斜,保證基層政權正常運轉和農村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健康發展。(記者丁銘、萬棟)

新華網2004年08月19日

 


珠三角進行免征農業稅改革試點
中國財政部長披露全國各地減免農業稅的具體情況
我國目前已有8個省份免征農業稅
河南今年降低農業稅率3個百分點
中國明確免征農業稅改革試點相關政策
中國2004年降低農業稅稅率 黑吉兩省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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