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扯皮 千名畢業生成黑戶

連日來,江蘇英才就業服務有限公司內,詢問甚至責罵聲不絕於耳:我們的“黑戶”問題何時才能解決呢?“英才”的工作人員耐心的解釋著,但是仍難平不斷的憤懣之聲。

責罵聲的來由可謂事關重大:2003年經“英才”提供勞動人事代理服務的近3000名畢業生,迄今為止,沒能像其他大中專畢業生一樣到用人單位報道上班,其中還有1000名畢業生的戶口從學校遷出後,一直沒能在南京落戶,成了地地道道的“黑戶”——他們無法換領和補辦身份證、無法辦理就業和社會保險、無法進行銀行存取款業務、無法辦理結婚證明,更談不上參加教師資格和公務員考試,以及正常的出差、出國等。“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是由於勞動部門和人事部門的意見不一!”“英才”的一位負責人無奈地告訴記者。

“黑戶”畢業生要討説法

4月3日上午,南林大2003屆畢業生小王和同學來到了“英才”。到了之後,小王才發現,這裡已經聚集了20多名和他一樣來討説法的畢業生。

據了解,“英才”去年幫助3000多名畢業生落實了工作,並於當年的4月簽訂了就業協議,但是其中尚有1000多人至今沒有領到就業報到證,已經辦妥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的1000名畢業生,公安機關暫時也沒給落戶——而小王就是沒有落到戶口的畢業生之一。小王在學校入的黨,由於落不了戶口,他的黨組織關係也無法落實,“已經一年了,我的黨費都知道往哪繳納!”小王鬱悶的對記者説。陪小王一起來的同學告訴記者,由於沒有就業單位和戶口,今年想考研究生,都不知道以何種“身份”去報考,“因為我是‘黑戶’,公安局的檔案上更本就沒有我的名字!”他説。

20多名畢業生聚集在“英才”,以各種各樣的聲音,表達了自己的不滿和憤怒。因為此前他們聽到了一個説法:“英才根本就沒有資格來代理畢業生的人事和就業管理工作,他們是假的!”這樣的説法不啻一聲驚雷。“開始的時候,我們根本不相信這樣的説法,但是我們又想不出什麼理由不相信這個説法,要不我們為何成了‘黑戶’了呢?”

面對畢業生們的疑問和指責,“英才”感到很冤枉。據“英才”的負責人介紹,“英才”是江蘇省首家民營才市,成立於2002年8月,是在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記的勞務派遣企業,屬於合法的雇傭人員單位。據了解,“英才”成立之初,就遭到了官辦才市的封殺,民營和官辦的才市的“擂臺賽”,曾一度引起南京眾多媒體的追蹤報道。

那麼,造成千名畢業生“黑戶”的癥結在哪呢?

人事和勞動部門的説法不一

其實,畢業生的“黑戶”局面,是人事和勞動部門在體制和政策等方面“糾纏”的結果——一位業內人事如是説。

據了解,畢業生的“黑戶”問題已經引起了江蘇省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江蘇省勞動廳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人事廳已經分別向江蘇省政府行文,闡述了各自的意見。江蘇省法制辦在聽取了該省勞動廳、人事廳以及教育廳等相關部門的彙報後,也向省政府提出了書面意見。

江蘇省勞動廳認為,省教育廳應當為“英才”代理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辦理派遣手續。理由是:“英才”是合法的雇傭人員單位,按照勞動法和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其有權保管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各類人員的檔案;“英才”在從事勞務派遣的同時,依法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登記開展職業介紹業務,是合法的職業介紹機構,其為畢業生就業提供有關服務和辦理有關手續等活動,符合《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列》第29和第30跳規定,其代理行為符合《民法通則》有關代理規定;而“英才”請求省教育廳儘快辦理畢業生派遣手續,針對的是已經落實用人單位的畢業生,屬於就業人員,因此不適用流動人員認識檔案管理規定。

但是,江蘇省人事廳卻提出了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截然相反的意見。一是《江蘇身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並沒有規定職業仲介機構可以代理高校畢業生派遣報到手續;二是“英才”作為職業介紹機構,給畢業生推薦就業、落實單位後,其作為職業仲介的任務已經完成,不能與畢業生簽訂《委託勞動人事代理協議書》,它要求省教育廳開具高校畢業生就業派遣證的做法是不妥當的。從“英才”所刻製的人才仲介服務活動的公章來看,其所從事的有關活動遠遠超出了它的服務範圍,扮演著政府人事部門的角色,也是極不適當的。

針對於此,江蘇省人事廳提出了兩點建議:根據1996年中組部、人事部印發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英才”不僅不能管理其他單位員工的認識檔案,而且該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也不能管理,應當統一叫由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管理,此其一。其二是對通過“英才”推薦的並已經落實就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用人單位由人事檔案管理許可權的,省教育廳應直接將畢業生派遣到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沒有認識檔案管理許可權的,省教育廳可將其直接派遣到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

江蘇省法制辦在聽取了勞動、人事和教育部們的書面意見後,經過集體討論後認為:省教育廳應當為“英才”代理的大中專畢業生辦理派遣報到手續。省法制辦認為,“英才”的代理服務事項符合有關的法律和法規;中組部、人事部人發(1996)118號文件,只是規定大中專畢業生人事檔案由誰管理的問題,並沒有設置辦理派遣報到的手續的前提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除了法律、法規和規章外,其他任何規範性文件都不能設定行政許可。就畢業生辦理派遣報到手續問題的發展趨勢看,只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才能設定前置條件,任何行政部門都不能隨意作出前置規定。由於國家規定不一,大中專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管理存在爭議,涉及勞動、人事兩個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因此不宜將人事檔案保管問題作為辦理派遣報到手續的前置條件。

體制和利益之爭導致了“黑戶”問題

“透視這起事件,與其講是對民營才市的真假之疑,從深層次看,不如説這其實是體制之爭和利益之爭!”一位業內人士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據了解,目前對大中專畢業生的檔案管理,國家的有關規定不一,這就是導致在這起畢業生“黑戶”事件中,勞動和人事部門其説各異卻其理有據的主要原因。

江蘇省人事廳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人士認為:大中專畢業生人事檔案屬於流動人員檔案,非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行政部門的人才勞務、職業仲介組織以及其他部門、單位均不得保管。

而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同樣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人士認為:“英才”所代理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單位都是各類所有制形式的企業,這些畢業生到企業工作後,他們的身份為企業職工,而不再是“國家幹部”。

“問題的關鍵就在這裡!”南京賢達人才有限公司的一位負責人説。她説,按照現在的行政管理制度,勞動部門管的是“工人”,人事部門管的是“幹部”。但是,如今國家已不再對大中專畢業生包分配,很多的大中專畢業生自主就業,有的成了私營業主。從這個角度看,大中專畢業生工作後,他們勞動保險等就應該由勞動部門來管理了。但是,本該由勞動部門行使的權利,如今仍然在人事部門的手裏,這種情況反映了目前我們一些行政管理部門在體制等方面,還存在重疊的現象。

記者了解到,在現行的管理體制下,人事和勞動部門都有對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進行管理的法律和法規。比如,勞動部門在代理畢業生就業時用的是“勞動合同鑒定專用章”,而人事部門用的是“聘用合同鑒定專用章”。“看起來,大家的公章都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遇到勞動糾紛時,問題就暴露了!”一位業內人事這樣告訴記者。他介紹説,當就業者和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後,必須由勞動仲裁部門來仲裁,但是按照有關規定,勞動仲裁部門對於人事部門所蓋的“聘用合同鑒定章”是不認可的,即使到了法院,如果有人事部門的這個章,法院也是不予以認定的。

這位人士建議,隨著社會的發展,過去意義上的“國家幹部”越來越少,“勞動者”的範疇越來越大,人事部門和勞動部門的指責許可權重疊,是不利於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的,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縮減人事部門的許可權或者乾脆取消人事部門是有必要的。

“如果只看體制之爭,而看不到利益之爭才是造成千名畢業生成“黑戶”的主要原因,那這個問題今後可能還會出現。”不少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一再的強調這點。

據透露,目前勞動部門和人事部門都辦有各類的人才市場。在人事和檔案管理上,這些人才市場都收取相應的費用,雖然每家收取的費用有所不同,但是每年下來,都是一筆鉅額的數字,“一般至少要在1000萬元”。

記者在連日來的採訪中了解到,有關如何解決千名畢業生的“黑戶”問題,有關部門還在積極的協調之中。在得知“問題”的來龍去脈後,畢業生小王呼籲:“希望有關部門能提高辦事效率,不要讓我們再‘黑’下去了!”(王永鋼)

人民網-江南時報 200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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