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購匯新政策今起執行 個人限額升至5000美元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境內居民個人經常項目下的購匯政策將進行調整。記者9月13日從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獲悉,原定於10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因私購匯新政策,已提前至9月15日全面推行。這表明,從今天開始,居民可享受最高達5000美元的購匯新政策。市場人士把這一新政提前執行,歸因于“助推‘十一’黃金周出境遊”。

據悉,此次按照新政策辦理此項業務的購匯的幣種,包括美元、歐元、英鎊、瑞士法郎、港幣、新加坡元、日元、加拿大元和澳大利亞元等9種。

中國銀行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按照現有政策,通常出國的購匯標準為等值2000美元,赴港澳地區為等值1000美元。但新規定提高了居民個人經常項目下購匯的指導限額。如果屬於有實際出境行為的購匯,如出國(境)旅遊、探親會親、境外就醫、商務考察、被聘工作、出國定居、國際交流、境外培訓、其他出境學習、外派勞務等事由,凡其簽證上標注的出境時間在半年以內的,每人每次可向銀行購匯等值3000美元;出境時間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每人每次可向銀行購匯等值5000美元。居民個人只需如以前一樣,帶齊購匯證明到中行網點便可享受到新政策。

此外,按照新政策規定,出國(境)旅遊的居民個人持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持團體簽證者,可持經旅行社蓋章確認的團體簽證複印件)、身份證或戶口簿即可到銀行辦理購匯手續。中行有關人士稱,上海居民出境旅遊基本可享受3000美元的購匯限額。

隨著國際交流的日益頻繁,自費留學低齡化現象日趨明顯。據中國銀行反映,時常有客戶詢問孩子到境外去讀高中是不是可以換匯。新的購匯政策規定,自費留學人員的供匯範圍從大學預科(含預科)人員擴大到所有出境學習人員,放寬了供匯範圍。對凡能提供學費、生活費證明材料的,且每學年購匯金額在等值2萬美元(含2萬美元)以下的,銀行可直接按照證明材料上所列金額售匯。對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也可獲得至少3000美元的購匯資金。(衛容之)

《國際金融報》 2003年9月15日


因私購匯新政策明起實行 出境遊可購3000美元
國家外匯局:10月1日起上調個人出境購匯限額
個人購匯政策10月有重大調整
《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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