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出六大“就業政策” 確定留京比例

    北京地區11萬餘名應屆畢業生已進入緊張的就業階段。記者昨天自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獲悉,市教委已下發文件,要求各高校加強對畢業生的思想教育和就業指導並推出了六項政策。

    鼓勵畢業研究生到服務範圍內就業。畢業研究生受聘于中關村科技園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可視為服務範圍內。申請自費出國留學未能成行的畢業研究生,在培養單位上報就業方案後要求就業的,由培養單位於當年9月30日前上報調整就業方案,經教育部批准,可繼續就業;超過9月30日的,回生源地就業。培養單位上報就業方案為考博的畢業研究生,經教育部審批後提出不再攻讀的及未被錄取的,回生源地就業。

    留京調控比例根據各校情況進行調整,即教育部所屬院校及進入“211”工程的學校不超過30%,市屬市管院校不超過25%,其他院校不超過20%。各校可據此制定辦法,但比例不得超出。

    申請不就業的北京生源畢業生(含研究生),經本人申請,學校審批並簽訂有關協議等手續後,在畢業時將其檔案關係轉回家庭所在區縣勞動局。

    對已辦理畢業報到手續的畢業生原則不改派。對因特殊原因需要改派的畢業生,由學校提出改派意見,在其畢業一年內辦理手續;超過一年的,按在職人員流動辦理。

    畢業生(含研究生)畢業時不能堅持日常工作的,讓其回家休養。一年內治愈的,可隨下一屆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一年後仍未治愈的,戶口和檔案材料轉至家庭所在地,按社會待業人員辦理。畢業報到後,發生疾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職人員有關規定處理,不能把報到上崗後發生疾病的畢業生退回學校。

    除規定的收費項目外,不允許向畢業生亂收費。(廖厚才)

    《北京晨報》2003年3月1日


取消就業門檻 招公務員首選高校畢業生
人事部:取消各種限制 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接收工作
清華大學畢業生就業洽談會吸引近4000名學生參加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