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就業門檻 招公務員首選高校畢業生

    在2003年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關鍵時刻,人事部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在錄用公務員時,應首先從高校畢業生中考試錄用。

    人事部通知要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要嚴格執行《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加大從高校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力度。縣、鄉(鎮)機關,特別是基層公安、司法、工商、稅務、質檢等執法部門新增人員,應首先從高校畢業生中考試錄用,以改善基層機關幹部隊伍結構,提高基層幹部隊伍素質。

    通知還要求各地對現行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接收政策進行清理,修改、取消一切不利於高校畢業生擇業的政策規定,允許高校畢業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跨地(市)就業。

    通知指出非應屆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後,政府人事部門及其所屬人才交流機構應及時為其出具相關證明,協助其辦理報到、落戶等手續。

    今年是高等教育擴招後有本科畢業生的第一年。據統計,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將達212.2萬人,比去年增加67萬,增幅達46.2%。

    《北京娛樂信報》 2003年2月28日

    


國家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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