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向收益期進發 國家確定三峽電定價原則

    售電問題

    6月1日,隨著三峽大壩蓄水發電,歷時近10年的三峽工程向收益期步步進發。三峽總公司前不久向外界宣佈,三峽工程成功下閘蓄水後,8月首批機組將並網發電,今年的發電量將達到55億度。

    “總公司的領導正為售電方案進行談判,整個方案將在本月底完成。”三峽總公司新聞宣傳處處長嚴斐女士在接受記者電話問詢時説。

    去年11月三峽截流成功當天,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李永安曾表示,未來三峽電價將為0.25元/度。但6月5日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嚴斐女士表示“電價還沒有最後定”。三峽總公司銷售部經理祝華瑛説:“0.25元/度是測算的價格,最後定價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正在組織審批。”

    據介紹,國家確定的三峽電價原則是,按照受電省市電廠同期平均上網電價水準確定落地電價,並隨受電省市平均電價水準的變化而浮動。這樣,三峽電在各地的上網價顯然會有所差異。

    根據國務院正式批准的三峽水電站電能消納方案,三峽水電站供電區域為湖北、河南、湖南、江西、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共八省一市。李永安去年11月表示:“根據該方案確定的定價原則,九省市電價平均算下來為0.32元/度,減去過網費0.07元,為0.25元,這也就是0.25元/度的三峽電價的由來。”

    李永安當時介紹,目前全國平均上網電價為每度0.29元,上海為0.38元,華東其他地區為0.35元,華中地區為0.30元,而三峽0.25元的電價顯然在價格上具有較大競爭優勢。

    為確保三峽的售電,改革前的國家計委曾先後組織受電省市開了兩次電力電量平衡會、四次電價會,國務院有關領導也多次批示:“各地電力建設要做好長遠規劃,控制常規火電項目,為三峽工程騰出市場空間”。

    55億度電中,華中各省分配比例為湖北35%、河南25%、湖南22%、江西18%,華東各省分配比例為上海40%、江蘇28%、浙江23%、安徽9%。而明年三峽電力將新增廣東市場,其為廣東提供的裝機容量為300萬千瓦,華東則為720萬千瓦,華中為900萬千瓦。消納方案中明確提出:要最大限度地發揮三峽效益,先滿足三峽電力的消納。

    據了解,國家最早為三峽圈定的市場只有華中和華東,並無廣東,但由於華中的江西、等省近幾年裝機量上升較快,才將廣東這一缺電大省劃給了三峽。但是,由於西電東送,雲南、廣西、貴州的新增電量也將送往廣東市場,三峽面臨的競爭不可避免。為掃除售電障礙,三峽總公司多次在國家相關會議上力陳資源優化配置,要求一些地區尤其是華中地區關停一些電力項目。但有專家認為,未來的電力市場靠的是競爭力,要求對其他電力項目進行政策性關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並不具有合法性。

    0.25元的定價是否有競爭力?瀾滄江水電開發公司董事劉會疆認為,從目前華東和華中市場來看,還是有一定競爭力的。但隨著這兩個地區一些新建的電站發電和其他地區的電力進入,這個電價長期競爭力有待探討。雲南電力集團一位工程師則舉例説,目前瀾滄江上的漫灣電站的上網電價僅為0.15元,而雲南中小水電在汛期的上網電價普遍才0.10元,雲南目前送廣東的平均上網電價不超過0.22元,隨著瀾滄江上其他大型水電項目投産,“這個價能否保住都是未知數”。

    定價上網

    和人們預想中的不一樣,三峽上網還是定價上網,並不是競價上網。

    首都經貿大學教授、電力改革專家劉紀鵬認為,沒有實行競價上網主要原因是目前電力市場還是供不應求,缺口很大。

    “電力改革是假定了電量過剩這個前提,在這個前提的基礎上實現競價上網、競價售電,但現在的環境和假定的不一樣,因此沒法實行競價上網。”

    劉紀鵬指出,如果在電力缺口很大的情況下實行競價上網、競價售電,購售電也不是單一的電網公司,那麼必然導致電價抬高,而電價提高不符合公眾對電力改革的預期。“所以大家都願意維持現狀”,劉紀鵬説。

    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産業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博士研究員馮飛卻有不同看法:“關鍵問題是電網公司作為單一買方和單一賣方的存在,只要存在單一購售方,市場信號就反映不到終端客戶那裏去,用戶就沒法體會到競爭的好處。在缺電的時候,如果不提高電價,用戶就不會減少用電,電力將會更加緊缺。更重要的是,如果因為缺電就不實行競價上網,就無法用市場信號引導投資,電力市場永遠難以達到平衡。”

    馮飛認為,打破目前單一購售體系的辦法之一是允許電廠對一些用電量大的客戶實行直供。只要電網是單一的購售方,即使發電廠因為競爭降低的電價,用戶同樣可能無法獲益,因為電網的運營成本有可能隨之提高。

    國家電網公司一位中層對記者説,目前維持定價上網的最根本原因在於:國家對電力的定價長期以來是一個“倒成本推算”的體系。

    “就是以成本來確定價格。”這位中層介紹,因為這些項目長期以來都是由國家投資,倒成本推算就是最有效的對付虧損的辦法。

    電監會定位

    電監會是2002年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産物,作為國務院下屬的政府部門對中國電力市場進行全面監管。

    在電力改革新確立的電力結構體系中,電監會處在金字塔塔尖的位置,是國務院直屬的部級單位,其餘2家電網公司和5家發電公司都是副部級單位。

    三峽與電監會同屬國務院直屬的部級單位,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是平級關係。

    在指導整個電力體制改革的國務院5號文件中,對電監會的職能作了闡述:制定電力市場運作規則,維護公平競爭;根據市場行情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電價建議;監督檢查電力企業的品質,頒發和管理許可證,處理市場違規行為;價格監管;監督電力企業普通的社會職責實施。

    在舊有的電力行業管理格局中,項目審批、價格管理屬前計委,産業政策、行業管理屬前國家經貿委,企業財務管理屬財政部。

    劉紀鵬指出:“只有在取消目前行政審批電價和還本付息電價的基礎上,電監會的作用才能真正發揮出來。”

    馮飛認為,從目前的職能分配看來,如果市場的準入權和電價監管權不移交電監會,電監會面臨難題。

    “三峽工程帶來了一個難題:如果電監會對三峽1820萬千瓦的發電量不能調控,而三峽最終的發電規模將達到4000萬千瓦,佔中國全部電量的1/10,沒有這1/10的參與,中國電力改革則可能要走更遠的路。”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三峽總公司新聞宣傳處處長嚴斐女士説:“在市場上肯定要受電監會監督。”劉紀鵬也認為,三峽不應該是中國電力市場上的特例,必須進入電監會體系。

    三峽如何兌現回報

    也許是因為工程浩大的原因,三峽工程的預算幾經變更,起初的投資預算是360億元,後來變為570億元、1200億元,到1994年預算為2039億元,1996年達到2400億元。

    去年11月,李永安在接受採訪時稱:按照目前工程進展和物價、利息趨勢預測,若國家不發生大的政策調整,經濟形勢不發生大的波動,預計三峽工程總投資不超過1800億元人民幣,比1994年時的預算將至少節省200億元。

    三峽總公司總經理陸佑楣不久前在北京大學的一次講座上解釋説:“這麼大的一個工程究竟要花多少錢,也是大家關心的一個問題。1993年定了需要投資900億,有400億是用來水庫移民搬遷,500億用來工程施工。當時批准的投資總數是這麼一個靜態數字。如果再加上10多年施工期的物價因素和40%左右的銀行貸款,貸款每年要支付利息,把三部分加起來,在1994年預測的是2039億人民幣。現在來看,還有七年工期,最終大概要1800億左右就可以全部完成,可以控制在原來的預算之內。”

    三峽的資金是怎麼來的?陸佑楣當時解釋説:“全國人民每用一度電,徵收7厘錢,貧窮的地方是4厘錢,也有的地方不交,這是三峽工程最主要的資本金來源,大概佔40%左右。第二個部分,三峽工程2003年開始就可以發電,發電就可以賣電,賣電就可以有收益。以上這兩部分基本上不用付利息。最後還有30%~40%是靠銀行貸款。”

    三峽的投融資體制確實是一種獨特的體制。華能國際一位管理人員認為三峽在融資上獲得了政策優勢,但其他工程是否也能採取這樣的融資方式?

    《21世紀經濟報道》2003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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