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抓貪查出廣州日報原社長

    記者昨日從廣東省紀委獲悉,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去年保持反腐高壓態勢,共查處違紀違法案件4640件,挽回經濟損失5.85億多元,被查處者中包括原廣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廣州日報社長黎元江等25名廳局級幹部。

    據介紹,廣東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去年立案查處的違紀違法大案有1725件,要案有328件;處分5134人,其中廳級幹部30人、縣處級幹部341人。同時,為受到錯告、誣告的3630名科級以上幹部澄清了是非。

    另外,廣東嚴格執行關於領導幹部不準收受“紅包”的規定,共有2255名領導幹部登記上交了無法清退的“紅包”,合計金額421萬元,查處了15個違紀典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1人。清理了各級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借用公款問題,追回公款1.41億元。省紀委直接組織查處了10宗領導幹部違規用車問題,糾正了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違規購車、配車及使用特種車號牌等違規行為。(新快報記者 溫建敏)

    《北京晨報》 200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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