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兩國正面交鋒合作抓外逃貪官

近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張業遂代表中國政府,在墨西哥舉行的聯合國高級別政治會議上,簽署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這再一次表明瞭中國政府反腐敗的堅定決心和為此加強國際合作的明確立場。而在“吸收”了不少中國外逃貪官的美國洛杉磯、紐約等華人聚集的大城市,記者經常看到開豪華轎車、穿昂貴時裝,出入豪宅的中國人。這些人有自己的交際圈,不參加當地華人社區的活動,不在人多的場合露面。但高檔餐廳、高爾夫球場及賭場裏經常能看到他們的身影。這類人在美國究竟有多少,誰也説不清。他們之中,只有極少數被發現或曝光。

中美在談判中正面交鋒

為加大對外逃貪官的打擊力度,儘量追繳外流資金,中國積極參與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起草。由於腐敗資金流出國大多為發展中國家,而流入國大多為發達國家,這導致談判代表分為兩大陣營。以中國、印度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希望加強腐敗資金的追繳與返還;以美國、英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則更關心如何實施強有力的預防措施,對雙邊合作與資金追繳積極性不高。

談判過程異常艱苦,兩年的談判中,針鋒相對的情景常常出現。如公約的原文有一條內容是“本公約規定的犯罪不得視為政治犯罪”。有些發達國家常以“政治迫害”為由庇護來自其他國家的貪官,該規定排除了一些國家拒絕引渡的可能性。美國率先表示無法接受,而中國、印度等國堅決要求保留這一條款。此外,資金返還與追繳也成為各方爭議的焦點。發展中國家要求直接返還腐敗資金,反對發達國家分享;而發達國家則希望按他們的國內法來處理,在腐敗資金中“分一杯羹”。諸如此類的交鋒還有很多。

中國“巨貪”在美國

在美國僑界有一種説法:國內的“巨貪”一犯事就往美國跑。近些年,也確實有不少大貪官逃到美國。如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銀行系統監守自盜案———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許超凡等人把4.83億美元轉移到美國和加拿大等國並乘機出逃。原河南省服裝進出口公司總經理董明玉攜款外逃,現住美國新澤西州,生活奢侈。山東某副廳級官員去年來美“治病”期間,在愛迪森市一口氣買下3處房産。

最近,在美國影響最大的要數“楊秀珠案”了。今年4月,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攜女兒、女婿和外孫,使用化名,先到新加坡,後逃到美國。楊秀珠被稱為“溫州女巨貪”,涉及金額比“成克傑案”還多,她在紐約黃金地段置辦了至少5處高級房産。早在1996年,有個中國商人買下曼哈頓中城一處5層公寓大樓,首期付款55萬美元,總價數百萬美元。幾個月後,這個商人便將此處房産轉讓到與他關係密切的楊秀珠名下。據稱,這處房産靠近帝國大廈和時報廣場,目前價值約四五百萬美元。樓上的房間被出租給溫州人居住,底層臨街開設店舖。楊秀珠將有關樓房的一切法律事務交給一名華人律師辦理,維修保養等雜事則由一個猶太人張羅,她自己只是坐收房租。最近,因為楊秀珠欠稅,紐約州法院向她發出了傳票。

中國的外逃貪官究竟向美國轉移了多少資金很難統計。但有幾種做法卻很明顯。一是大量買房買地。洛杉磯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該城市居住非常分散,多為一家一戶的獨立住宅或比較封閉的小區。洛杉磯人相互串門很困難,因為大家離的遠,即使是朋友聚會也都要開很長時間的車,這種情況非常適合“身分不明者”隱居。近年來,洛杉磯房價一直居高不下,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這裡的新華人移民越來越多。這些人當中不乏大款和貪官。記者原來租的房子價值不到40萬,現在房東把它賣了,出價50萬,結果賣了54萬。原因是搶購的人太多,硬是把價給抬上去了。一位當地地産商説,這些新來的華人實在是太有錢了,這樣的人也太多了,他們都是用現金一次性付款,連美國人看了都吃驚。二是變換手法把錢神不知鬼不覺地轉到美國。一位老華僑告訴記者,有些中國官員,尤其是一些公司的主管在和美國公司做交易時,犧牲國家利益,給外商大量好處,而這些外商給他們鉅額回扣。這些回扣不用匯到中國國內,而是通過美國公司把錢用這些貪官的名字直接存入銀行,或者給他們買幢別墅。將來一旦問題暴露,這些貪官就可以逃到美國來居住。另外,也有美國公司想辦法把這些貪官的孩子弄到美國來上學,如果繼續合作的好,再買幢房子、車子送給他們的公子、小姐。

美國對貪官由“愛”到“恨”

貪官向美國轉移腐敗資金在美國已司空見慣。幾十年來,許多國家的貪官在美國購置房産、汽車和各種奢侈品,美國成了他們逃避法律懲罰的天堂。但“9·11”事件以後,情況發生了變化。現在美國官員説,美國不歡迎外國貪官的錢,“因為這些資金對美國經濟的穩定沒有好處”。他們認為,外國腐敗官員對美國經濟存在很大危害。因為這些官員往往在美國以昂貴的價格購入房産,而他們的目的僅僅是希望把現金轉成不動産,結果使得美國房産市場産生泡沫。另外,貪官在美國銀行的存款使當地金融行業産生穩定的假像,使當地金融系統陷入險境。

為此,美國國土安全部、司法部和國務院聯合成立了“移民和海關執法局”。它有權沒收涉嫌貪污腐敗的外國高官經由洗錢渠道進入美國的財産。據《紐約時報》報道,“移民和海關執法局”日前已對6個拉美國家的9名貪官進行調查,其中包括尼加拉瓜的前總統阿萊曼和多明尼加共和國銀行業的腐敗高官。曾在美國財政部反洗錢部門工作了27年的麥柯唐納説:“沒收中國貪官在美財産只是時間問題。我不相信有什麼腐敗官員能被豁免。如果美國發現中國貪官轉移到美國的非法財産,我相信美國一定會同中國有關部門緊密合作,把事情追蹤下去。”

反貪合作障礙多

儘管美國在對待外國貪官問題上已有所行動,但中國與美國的合作還有難度和障礙。

第一,目前中國的相關法律沒有同國際接軌,也不是全球性反洗錢組織的成員,所以合作起來會有很多困難。有關專家指出,如果中國司法機構取證不符合國際慣例,那麼在國際法庭上,別人不會承認中國的證據。所以目前的合作只能以談判為基礎,而不是以法律為基礎,很容易受到中美外交關係的影響。雙方關係好時還好辦,如果關係惡化,很可能談判就無法正常進行。而有了法律作保障,只要依法處理就可以了。

第二,兩國存在引渡問題。目前與中國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只有泰國、蒙古等十幾個,很多被出逃者視為理想避難所的國家都不在其列,其中包括美國。在雙邊關係中,簽訂引渡條約往往要經過漫長的談判,因為司法理念和人權觀念等原則的衝突,中美往往無法達成共識。在沒有雙邊引渡條約的情況下,對於外逃的貪官,目前只能以個案的形式同美國談判,耗時費力且很難順利合作。美國的“死刑不引渡”原則、“政治犯不引渡”原則和“雙重歸罪”原則等,它們都可能讓貪官繼續逍遙法外。(作者:劉愛成 任毓駿)

《環球時報》 200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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