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每年消亡20個天然湖泊

    國家林業局 一份最新研究報告顯示,我國平均每年有20個天然湖泊消亡,大量的圍墾和攔截地表水流,正在使湖泊水面急劇縮減,湖區洪水出現頻率升高。

    統計表明,在東中部地區,近50年來,我國因圍墾減少天然湖泊近1000個,圍墾湖泊面積相當於五大淡水湖面積之和。湖北省上世紀50年代共有湖泊1052個,有“千湖之省”的美譽,而目前只剩下83個。昔日“八百里洞庭”水面縮小四成。湖泊的消亡,直接減少了對江河供水調蓄的容積,增加了洪澇災害風險,成為制約湖區經濟發展的心腹之患。

    報告中稱,西部地區水源缺少,蒸發強烈,加上大量攔截入湖地表水流,一批煙波浩淼的大湖相繼消亡,湖水逐漸向鹽湖、幹鹽湖方向發展。除聞名中外的羅布泊外,東、西居延海,艾丁湖等已是一片荒漠。新疆準葛爾盆地西部的瑪納斯湖原面積577.8平方公里,近年來,由於不斷截流引水灌溉,造成入湖河流無水,湖體及其周圍鹽沼和草甸完全乾涸成鹽地與荒漠。

    中國科學院南京地理與湖泊研究所專家吳瑞金説,湖泊是重要的濕地類型,更是陸地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在人類活動的強烈干預下,我國湖泊資源受到嚴重破壞:西部內陸湖泊鹹化、乾涸,東部湖泊淤積圍墾、污染嚴重。

    湖泊環境的日益惡化,造成水災頻發,已成為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制約性因素。但據了解,我國目前正在進行的退田還湖將極大地改變這一狀況。

    專家認為:大水面漁業開發不宜形成大産業

    作為世界上湖泊、水庫眾多的國家之一,我國的大水面漁業産量卻只佔淡水漁業總産量的40%。但中科院水庫漁業研究所劉家壽研究員認為,針對湖泊、水庫污染和富營養化問題日趨嚴重的現狀,大水面漁業開發不宜形成大産業,不僅不需要發掘潛在的優勢,而且還要適當控制目前的拓展態勢。

    據介紹,大水面漁業近年來迅速升溫,但由於生態環境認識的局限性和開發管理的不合理,也引發了一系列負面效應,導致湖泊、水庫中的水産動物的病害頻繁發生,已經發現的疾病達120多種,不僅制約了漁業自身的健康發展,也破壞了寶貴的淡水資源。

    劉家壽分析説,造成這一狀況的關鍵原因,即追求高産的捕撈或養殖,必然引起了部分水生生物物種的丟失,極易導致水體富營養化和水環境下降,進而破壞了整個水生態系統的平衡,如為提高“家魚”成活率而過量捕撈食魚性魚類將導致生態系統失衡等。

    與我國以養殖、捕撈為主不同,遊釣漁業已成為發達國家大水面漁業的一大特點。近20年發展起來的北美大水面漁業管理理論充分表明,通過改變魚類的群落結構,如放養食魚性魚類,可減少食浮游動物魚類的生物量,進而引起浮游動物生物量上升,而浮游動物又通過攝食水體中的浮游植物、細菌和懸浮有機碎屑,從而起到改善水質的作用。

    劉家壽因此強調,著眼長遠,大水面漁業開發不宜向大産業方向發展。在我國水環境日益惡化、水資源日益短缺的今天,為提高大水面的生態效益和環境效益,要儘快改變現有的捕撈和養殖模式,適當保留或放養食魚性魚類,建立有利於水質保護的生態漁業新模式。

    全國湖泊污染損失遠遠高於養魚收入

    中科院水庫漁業研究所專家劉家壽接受記者專訪時説,目前我國淡水漁業的收入每年僅80多億元,而天然湖泊和水庫(即人工湖)的水體污染所造成的損失卻遠高於此。

    他強調,這些受污染的水體,除了城市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污染外,漁業對水面的過度利用也是重要污染源之一。單以武漢市東湖為例,由於一度提倡發展漁業,大量放養食草性魚類,導致整個水生態系統失衡,每年的漁業産值不過千萬元,可10年內需投入的治污資金卻高達160億元。可見,過度發展大水面養魚得不償失。

    據水利部最新的全國淡水資源品質評價,我國131個大型湖泊中,達富營養化程度的湖泊67個。城市近郊水體富營養化程度普遍偏高,如杭州西湖、南京玄武湖、雲南滇池、合肥巢湖及武漢東湖等均達到高度富營養化程度。而有關部門近年對100余座水庫的水質評價表明,13座水庫為富營養性,22座水庫受不同程度污染,這些受污染的水庫往往是城市供水的重要水源。劉家壽説,要治理這些湖泊和水庫,付出的“代價”顯然要比它們的漁業産值要大得多。

    他還指出,目前發達國家的湖泊和水庫大都不用來進行商品化養魚,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比較水所産生的生態環境價值、旅遊景觀價值和為城市提供的供水功能,魚的價值其實只佔很少的一部分。(戴勁松 郭嘉軒 張軍)

    新華社 200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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