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法特簽署法案確定耶路撒冷為巴勒斯坦國首都

    據法新社報道,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拉法特週六簽署法案,確定耶路撒冷為未來巴勒斯坦國的首都,作為對美國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的回應。巴勒斯坦議會已于兩年前通過該法案。

    美國總統布希9月30日簽署了美國國會9月26日批准的2003年度《外交授權法》,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授權法中再次要求政府儘快將美國駐以色列大使館從特拉維夫遷往耶路撒冷,並提出任何美國政府文件在提到耶路撒冷時必須指明它是以色列首都等3項新要求。

    以色列在1967年中東戰爭中佔領東耶路撒冷,時將耶路撒冷宣佈為其“永久的首都”。國際社會始終沒有承認以色列對東耶路撒冷的吞併,阿拉伯國家和巴勒斯坦則一直視東耶路撒冷為被占領土,並認為東耶路撒冷應是未來巴勒斯坦國的首都。耶路撒冷問題被認為是巴以最終地位談判最敏感和最棘手的問題之一。

    巴勒斯坦委員會批准阿拉法特在三周內重組內閣

    巴勒斯坦委員會(巴立法機構)5日批准巴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拉法特的請求,從即日起再給他三個星期的時間確定新內閣人選。

    阿拉法特上月11日接受內閣全體辭職。根據相關法律,他應于14天內(即9月25日前)重新組閣,並交巴委員會審議。但以色列軍隊19日夜開始圍困其拉姆安拉官邸,直至29日解圍,阿拉法特無法按時完成組閣任務。因此,他向委員會請求延長組閣期限。

    此前,在委員會88席中佔55席的巴勒斯坦主流派別法塔赫曾經表示,支援給予阿拉法特三個星期的組閣延長期,並根據阿拉法特的要求,不在新內閣中設立總理一職。(周軼君)

    

    新華社2002年10月6日


阿拉法特呼籲美中止涉及耶路撒冷地位的外交授權法
科卡兩國對美承認耶路撒冷為以首都表示不滿
布希不承認耶路撒冷是以首都
以將圍繞耶路撒冷修建25公里高2-3米的“電子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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