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基本實現耕地佔補平衡

    通過實行佔用耕地與補充耕地項目掛鉤、省域內異地開發試點、建立耕地收購儲備制度等有效措施,目前我國基本實現耕地佔補平衡。

    在全球農業科技沒有革命性突破的情況下,穩定和提高糧食生産能力,必須以一定數量和品質的耕地做保障,耕地保護不能放鬆。近年來我國加強耕地保護的主要措施為:一是加強對基本農田的保護,保證規劃確定的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二是從嚴控制建設佔用耕地,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佔用基本農田進行非農業建設,確需佔用基本農田的,無論數量多少,都必須依法報國務院批准,並補劃數量和品質相當的基本農田。

    事實證明,目前我國土地資源有很大挖潛空間。目前全國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補充耕地的理論總潛力約2億畝。如能夠保障足夠的投入,今後10年耕地補充量可達5350萬畝。此外,全國中低産田面積約佔耕地總量的三分之二,今後可以通過耕地品質的改善和生物技術的運用,提高單位耕地的生産能力。城鎮建設用地還有六成空間可以挖潛利用,如果將城鎮和農村居民點每人平均用地逐步降到國家規定的上限12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可以提供建設用地5600萬畝,這就會大大減輕建設佔用耕地的壓力。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更為土地資源挖潛提供了有力的物質條件。如浙江湖州,一個經濟較發達的村用於土地整理的投資可達每畝6000多元,新增耕地約佔整理農地總量的兩成。

     新華社2002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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