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規範銀行業競爭

    中國人民銀行28日發佈《關於規範銀行業市場競爭行為的通知》,要求各銀行機構合法合規經營,其中包括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提高或變相提高利率等。

    《通知》要求,各銀行機構嚴格執行法定的存款利率,不得向儲戶、單位存款的經辦人和關係人支付除利息以外任何名目的費用或饋贈物品;堅決撤銷各種對存款進行單項考核和獎勵的辦法,不得對非存款部門下達存款考核指標,不得把存款考核指標分解下達到職工個人,並以此作為對個人獎勵的依據;嚴格執行法定的貸款(含貼現)利率和業務收費標準,不得超出規定的貸款利率浮動範圍發放貸款。

    《通知》還要求,各銀行機構要合理收費。包括在辦理支付結算業務時,應嚴格執行支付結算業務收費標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等。

    《通知》説,人行將進一步落實銀行機構違規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舉報制度,嚴格按有關規定,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機構負責人和當事人的經濟和行政責任,並將把各地銀行業協會對各銀行機構執業行為的評價作為市場準入管理的重要依據。

     (中證網) 2002年11月29日

    

    


浙江銀行業開始爭搶高端個人客戶
金融專家稱中國加入WTO對銀行業影響深刻
銀行業要將面紗徹底掀掉
銀行業藥方好開病難治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