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上一杯熱茶,曾醫生為臨近結婚登記的張先生、許小姐出示了兩人的《婚前醫學檢查表》,坦率地告之張先生是B型肝炎患者。許小姐表示完全知情,但是兩人堅持結婚。於是曾醫生在檢查表上出具“建議採取醫學措施,尊重受檢者意願”的意見,並予以預防傳染的輔導。
這是最近發生在廣西南寧一家定點婚檢醫院內的情景。中國衛生部新近修訂的《婚前保健工作規範》中首次提出:“婚前醫學檢查表應妥善保存,對個人隱私保密”,並明確了“醫生只能行使建議權”、“除處女膜發育異常外,嚴禁對其完整性進行描述”等多項人性化規定。為保障結婚雙方身心健康、提高國人婚姻品質、利於子女後代的發育,中國衛生部門規定應進行婚前體檢。婚檢由專門機構——婦幼保健院的專門醫院具體執行。在社會各界的有利倡導下,多數中國人在結婚前願意接受婚檢。2001年,中國共有879萬人參加了婚檢,發現了近20萬對婚姻和生育有影響的疾病患者。婚前檢查已成為中國人提高生活品質和出生人口素質、阻斷疾病的有效手段。
就職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婦幼保健醫院婦保科的曾醫生説,事實上,舊婚檢條例中從來沒有檢查處女膜是否完好的規定,但有的時候,如果處女膜完整,一些女性就會要求增添關於處女膜完整的“鑒定結論”。而在更多的時候,大量的男性也會提出要求,請檢查者注意檢查女性的處女膜狀況。由於要求者甚眾,有的檢查機構乾脆就增添了一項處女膜檢查內容。
廣西社科院教授周可達説,處女膜狀況進入婚檢報告,這是極不尊重個人隱私的做法,重申“嚴禁描述處女膜完整性”,體現出對女性公民的尊重,對女性隱私的維護。這種人性化的色彩貫穿整個規定的修訂。本次修訂強調進行婚檢的醫生是服務的提供者,因此必須充分尊重檢查對象,對檢查中發現的有影響婚育因素的人,醫生只能行使建議權。在向接受婚前醫學檢查的當事人出具的《婚前醫學檢查證明》上,醫生意見全部要加上“建議”兩字,如“建議暫緩結婚”、“建議不宜生育”等,而不允許再使用舊婚檢表中“不宜結婚”等生硬決斷的詞語。
新華社 200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