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11月8日一致通過第1441號決議,伊拉克必須在決議通過後30天內,即12月8日前向核查人員提交有關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情況的報告。現在聯合國已開始按照具體時間進度表展開工作。具體如下:
11月15日:伊拉克必須接受並保證遵守新的武器核查條件。
11月18日:聯合國首席核查人員漢斯 布利克斯國際原子核能機構主席罕默德 埃爾-巴拉迪率約24名技術人員抵達巴格達,在當地建立通信及運輸設備及相關辦公室和實驗室。
11月25日:由約12名武器檢查人員組成的先遣小組預計抵達巴格達,開展一些準備工作並進行實地考察。
11月27日:開始核查,並著手準備詳細的工作報告,于60天后完成。其中伊拉克有任何違反決議的地方都必須立即上報。
12月8日:伊拉克必須向聯合國安理會呈上一份“全面、精確、完整”的報告,闡述其研發和處理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能作軍用武器的民用物資的計劃。
12月23日:武器核查人員必須重新開始核查工作。80至100名核查及後勤人員達到伊拉克。
1月27日:武器核查人員向聯合國安理會遞交工作報告的最後期限。
根據聯合國新決議規定,伊拉克將無條件接受武器核查人員進入其境內開展核查工作。屆時,核查人員將可以在任何時候,前往伊境內任何地方進行檢查。該決議還警告伊拉克,如果不接受,他們將面臨“嚴重後果”。此前,美國方面也明確表示,如果伊拉克不能與武器核查人員合作,就意味著新戰爭的開始。(王奕)
中國日報網站 200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