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會通過伊拉克新決議 五國常任代表各説什麼

    聯合國安理會八日上午全票通過對伊拉克的新決議。由美國和英國共同起草的這項決議要求,今後三十天內,伊拉克必須提交其全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具體發展情況。但決議並未包含“若不遵守決議,可以對伊拉克自動動武”的內容。在闡述各方立場時,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的代表自有其側重點。

    中國:政治加外交 和平解決

    中國是聯合國安理會本月輪值主席國。經過兩個月緊張膠著的談判,安理會8日上午舉行公開會議,就伊拉克問題的新決議草案進行表決。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張義山大使以輪值主席的身份宣佈,安理會以十五票對○票的結果,一致通過決議草案。他敲錘定音,使草案成為安理會第一四四一/二○○二號決議。

    張義山在發言中充分闡述了中國的立場:堅決支援在聯合國框架內,通過政治和外交手段,以和平方式解決伊拉克問題。伊拉克應全面履行安理會各項決議,與聯合國充分合作,徹底查清並銷毀大規模的殺傷性武器。中方一貫認為,要全面解決伊拉克問題,伊拉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及合理的關切應該得到尊重,安理會應該根據伊拉克執行決議的情況,考慮中止並最終解除對伊長達十二年的制裁。

    美國:薩達姆總統府也要查

    美國常駐聯合國大使內格羅龐特在安理會上説,新決議再次確定了許多年來一直很清楚的一個事實:過去和現在,伊拉克一直在違反解除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義務。新決議的核心內容是,武器核查人員可以無條件地、不受任何限制地前往任何地方進行檢查,包括薩達姆的總統府。但是,如果沒有伊拉克方面的配合,核查人員不可能完成使命。這一決議是對伊拉克方面的一個測試。

    內格羅龐特還説,美國尋求的是全面銷毀伊拉克所擁有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不是要發動對阿拉伯世界的一場戰爭。

    俄羅斯:很高興不能“自動動武”

    就在昨晚,聯合國安理會還就核查提案進行內部磋商。在採取什麼標準、判斷伊拉克“實質性違反”銷毀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承諾方面,美國作出了關鍵性讓步。分析家稱,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美國對伊拉克單獨使用武力的企圖,也有利於安理會最終通過該提案。

    8日,俄羅斯駐聯合國大使拉伕羅夫在發言中指出,俄羅斯一直希望聯合國武器檢查人員能儘快返回巴格達。他很高興看到新決議修改了以往“如果不遵守決議,可以對伊拉克自動動武”的內容。他強調,如果在核查過程中,伊拉克不予合作,武器核查人員將立刻向安理會彙報,以決定下一步的行動。

    法國:給和平一個機會

    法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萊維特尤其讚揚新決議保住了安理會對未來事態發展的控制權。他説:法國很歡迎在決議中刪除了所有關於“自動動武”的表述。幾週來,國際社會的所有努力,就是為了給和平一個機會。戰爭只能是最後的步驟。

    他強調,決議的要求清楚、嚴格。如果伊拉克想結束對峙,就必須明白,這是最後的機會。

    英國:徹底履行決議

    英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格林斯特克説,英國也希望通過和平方式促使伊拉克銷毀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但如果伊拉克挑戰安理會的決議,隱藏其擁有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拒絕最後的合作機會,包括英國在內的安理會所有成員國,一定有辦法確保安理會的決議得到徹底履行,把伊拉克擁有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完全銷毀掉。

    決議通過後,聯合國秘書長安南説:“這是對伊拉克、對聯合國和整個世界的考驗。這場危機如何解決,將極大地影響今後該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安全。”安南敦促伊拉克領導層抓住機會,結束伊拉克人民長期以來的痛苦和與國際社會的隔離。

    伊拉克駐聯合國大使阿杜裏則表示,伊方將仔細研究聯合國安理會的新決議,然後再決定是否接受這一決議。

    8日,聯合國首席武器核查員布利克斯宣佈,武器核查先遣隊將於本月十八日重返巴格達。

    安理會通過新決議後,國際市場原油價格大幅上揚。(陳建/中新社)

    解析安理會對伊武器核查新決議

    關於伊拉克武器核查新決議最終在聯合國安理會獲得一致通過。這一決議從醞釀、起草、討論到獲得通過歷時近兩個月。此間分析人士認為,這是安理會歷史上最重要的決議之一。決議中的字字句句凝結著安理會成員國從政府到代表團官員的大量外交努力,反映了各國在對伊武器核查問題上的利益之爭。

    決議從結構上可分為序言、核查工作程式及執行三部分。一位參與決議全程內部磋商的外交官説,決議的序言部分有三點值得重視。首先,決議強調安理會要求各方認真執行去年11月29日通過的第1382號決議。該決議在正式核準對伊進口民用物資的“審查物品清單”的同時,首次提出尋求“全面解決”伊拉克問題。所謂“全面解決”包括取消“禁飛區”和最終取消對伊長達12年之久的制裁。對緩解伊拉克人民面臨的人道災難,其意義遠大於1999年1284號決議中有關“中止制裁”的若干規定。

    其次,決議在序言部分中説,“安理會重申聯合國全體會員國尊重伊拉克、科威特及其鄰國的領土和主權完整的承諾”。這部分內容體現了中國、俄羅斯、法國多次外交鬥爭的成果。

    最後,決議對聯合國秘書長安南、阿盟及其秘書長穆薩在有關問題上作出的努力表示讚賞。在推動恢復對伊武器核查過程中,安南與穆薩共同堅持了在聯合國框架內尋求伊拉克問題的政治解決的基本方針。上述三點內容均為中、法、俄外交官在談判中取得的成果。

    為強化對伊武器核查,決議在核查工作程式部分賦予核查人員一些新的特權,其中部分特權在提案討論過程中引起很大爭議,並勢必對未來的武器核查工作産生深遠影響。

    首先,在核查人員的組成問題上,美國被迫放棄了最初有關“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均可在核查小組擁有獨立代表權”的要求,同意由聯合國對伊武器監測、核查與視察委員會(監核會)主席布利克斯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自主選擇“最合格與最有經驗的專家”組成核查小組。

    其次,在保護核查人員及核查設施安全問題上,美國被迫放棄了在原始提案中提出的“任何聯合國會員國均有權派武裝部隊保護核查人員”的要求,同意採用“以足夠的聯合國警衛維護核查人員與設施安全”的替代方案。

    最後,決議還賦予核查人員“可在伊境外對任何伊拉克專家或政府官員展開調查問訊”,以及“在調查地點設置專區禁止與調查無關的人員、車輛及飛行器通行”的種種新特權。布利克斯曾多次明確表示對上述特權的反感。他認為,如得不到伊拉克政府的全面支援,“境外問訊”等設想很難實施,設置這些新特權為美國將來指責伊政府不與核查人員合作,或強調核查工作未達到要求埋下了伏筆。

    爭議最大的是決議執行部分,而其中第4段和第11、12段又是爭論的焦點。決議全文兩次提及伊拉克“實質性違反”其銷毀武器的承諾。在中、法、俄的強烈要求下,決議在第一次提及這一關鍵詞後又表示“給予伊拉克最終履行承諾最後一次機會”,從而給美國據此實施對伊軍事打擊設置了一道“防火牆”。

    執行部分的第4段再次提及“實質性違反”,並説新的“實質性違反”將導致“嚴重後果”。據此間法律專家分析,“實質性違反”指的是不需額外證實的違反行為。從20世紀60年代以來多項國際法律文件和安理會決議的執行情況看,“實質性違反”往往會引發軍事行動。

    決議執行部分上述三段內容具有重要意義的另一個原因是,這三段對伊未來“實質性違反”銷毀武器承諾的判定權作出了限定。根據決議,伊拉克政府應在決議通過之日起的30天內就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發展計劃向監核會、國際原子能機構和安理會提交報告。“任何虛假報告或隱匿、遺漏報告內容將被視為伊拉克對其銷毀武器承諾的新的實質性違反,將可被報告至安理會,以便就有關情況進行評估”。

    這裡美國以“可被報告”的文字遊戲有意製造了模糊。為了避免主要核查負責人在向安理會提交的報告中不能為美動武提供藉口,美國企圖在自認為適當的時機向安理會提交自己的報告,以達到其武力解決伊拉克問題的目的。

    美國的文字遊戲引起了一些安理會成員的擔憂。在表決前一天晚上召開的“攤牌”會議上,法、俄、中不斷要求美國澄清這一問題。經過各方大量外交努力,美國終於同意將主要核查負責人就伊拉克不合作情況提交的報告,以及安理會就報告作出的評估同時定為判定伊拉克是否“實質性違反”銷毀武器承諾的必要條件,從而為美國打著安理會旗號單方面對伊動武設置了另一道“防火牆”。

    決議執行部分的另一重要內容是為伊拉克履行決議及核查人員恢復核查設立了時間表。決議要求伊拉克政府在7天內明確表示接受決議,並在之後的23天內完成並提交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發展報告。同時,核查人員應在決議通過45天內恢復對伊武器核查,並在核查恢復後的60天內向安理會提交有關情況報告。

    布利克斯已于8日宣佈,他將率領先遣核查人員于11月18日赴巴格達。先遣人員主要任務是為核查作出後勤安排,但不排除對一些地點展開突擊核查的可能性。

    對伊武器核查新決議在安理會獲得一致通過保持了安理會的團結,維護了其權威,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美國對伊採取單邊軍事行動的企圖。戰爭的門檻抬高了,但戰爭的大門並未關閉。伊拉克政府能否在7天后聲明無條件接受決議?決議要求伊拉克30天后發表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發展報告能不能滿足美國的要求?主要核查負責人會不會報告在伊發現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或是發現伊拉克不與核查人員充分合作?這一系列問題為決議的執行增加了諸多不確定因素,並勢必在伊拉克問題上引發一輪新的外交鬥爭。(新華社)

     中國網綜合 2002年11月9日

    


安理會第1441號決議要點
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關於伊拉克問題的新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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