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會第1441號決議要點

    聯合國安理會8日一致表決通過了對伊拉克武器核查的新決議,即第1441號決議。

    這一決議是美英兩國應俄羅斯、法國和中國的要求,在對原決議草案進行修改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討論通過的。決議一方面強化了對伊武器核查機制,同時也為阻止美國單方面對伊動武、維護以安理會為核心的集體安全體系以及在聯合國框架內政治解決伊拉克問題帶來了新的希望。決議要點如下:

    --尊重伊拉克、科威特及其鄰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

    --對聯合國秘書長安南、阿盟及其秘書長穆薩在有關問題上作出的努力表示讚賞。

    --敦促伊拉克全面履行安理會有關決議,同時警告伊拉克如再不履行決議或不與聯合國充分合作,將面臨“嚴重後果”。

    --重申安理會去年通過的1382號決議精神,表示要致力於伊拉克問題的全面解決。

    --要求伊政府在決議通過7日內明確表示接受決議,並在30日內完成並提交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發展報告。“任何虛假報告或隱匿、遺漏報告內容將被視為伊拉克對其銷毀武器承諾的新的實質性違反,將可被報告至安理會,以便就有關情況進行評估”。

    --聯合國武器核查人員應在決議通過45日內恢復對伊武器核查,並在核查恢復後的60日內向安理會提交有關情況報告。

    --伊拉克政府應允許監核會和國際原子能機構人員無阻礙、無條件和無限制地視察他們想要視察的任何地方、設施、建築、設備、記錄和運輸工具,無限制和無障礙地單獨接觸任何人員,並同他們在伊拉克境內外進行面談。

     新華社200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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