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現按使用面積售房  

     昨天,長期以來一直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商品房銷售方式遭到挑戰,鋒尚國際公寓開發商宣佈將按套內使用面積計算房價,也就是説房子將按照“套”為單位來賣。這在北京尚屬首次。

    “我們這次下了很大的決心。”鋒尚國際公寓總經理張在東告訴記者,為了避免買賣雙方對房屋面積理解不一致而産生的爭議,使雙方對房屋面積測量計算清楚、簡單和直觀,以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利益,他們決定以套為單位計算房價款,以套內使用面積作為房價款結算的依據。

    據了解,早在1996年,北京市就出臺了《關於北京新建住宅商品房實行按使用面積計算售價的通知》,通知決定對北京地區新建住宅商品房(包括危改和安居住宅售房)實行按使用面積計算首次售價的辦法;2001年6月,建設部又發佈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使用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但在開發商們看來,以使用面積計價,透明度太高,很難在“公攤面積”上做文章。因此,按照建築面積計價就成了國內絕大多數城市的售樓通則。

    張在東介紹説,這次“變革”並非是自己首創,目前在廣東、上海、重慶等許多省市的部分樓盤已開始採用按套內使用面積計價和一房一價的銷售方式。根據上述這些地區已有的經驗來看,這種“一房一價”的模式最適合沒有購房經驗和相關知識的廣大市民。這是因為,如果採用使用面積銷售房屋,消費者自己就可以測算具體的面積,真正明白自己的房子到底值多少錢,公攤面積到底多大,合理不合理,一目了然。因此,這樣做不僅能有效遏制面積縮水,還能對虛假起價、均價等廣告欺詐行為産生極大的限製作用。

    記者了解到,儘管有不少購房者對這種新鮮透明的計價方式錶示歡迎,但值得注意的是,新的變革會引發新的問題。例如,如果按使用面積售房,雖説總體房價漲幅不會太大,但單位面積的房價必然會提高,就會造成缺乏市場競爭力、限制購房者的接受程度的問題。此外,由於計價的標準由建築面積改為套內使用面積,這就引發了究竟應該按建築面積還是使用面積收取暖費、物業管理費等一系列問題。(郭鴻賓)

    

    京華時報 2002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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