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保險仲介先期潛入 國內保險埋伏嚴重隱患

    仇振權是北京江泰保險經紀公司市場二部的總經理,被公司派駐天津已有一年多,取得了不錯的業績。但是,仇振權有一塊心病———在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這塊外資企業雲集的地方,他們竟然開展不了業務。

    作為我國最早的開發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目前各類經濟指標已經居全國同類開發區中的第一位。在全區1萬多家企業中,外商投資企業有3000多家,《財富》500強跨國公司中有30多家在開發區投資。

    以江泰保險經紀公司的最初判斷,這個經濟快速發展的地區應該是保險經紀業繁榮的地方,但是,他們在此卻只做成了一家公司的業務。

    仇振權告訴記者,不是那裏的企業不需要經紀人,相反,作為成熟現代企業,它們都有自己的經紀人或保險顧問。而這些經紀人,都是由這些外資企業的母公司帶來的,也就是境外經紀人。但是按照我們的有關規定,這是非法的。

    一份中國保監會關於“國外保險機構在境內非法從事保險仲介活動情況”的文件提及:在一些經濟較發達地區,一些未獲准入的國外保險機構以各種隱蔽手段,乘國內保險市場監管力量薄弱之機,已潛入開展保險仲介活動。

    文件説,非法保險仲介活動,除造成我國大量保費外流,還由於手續費、佣金以及其他顧問諮詢費用被直接支付到境外,逃避國家稅收,從而嚴重地損害了國家利益。

    仇振權告訴記者,這些非法保險仲介,一般是以外方風險管理顧問的名義進入開展活動的,主要代外方詢價、安排承保手續或再分出業務等。他們進行再分出業務時,一部分就轉到了國外的保險公司。為了能夠獲取客戶,一些國內保險公司往往不管其是否非法,都與之合作,此外,還要按比例付給經紀人佣金。

    對於這一現象,南開大學保險係祝向軍老師進行了客觀分析:境外保險顧問或經紀人的活動是否合法,第一,要看他們是否在我國註冊,如果沒有,顯然是違法的;第二,如果註冊了,那就要看他們開展業務的方式和程式。

    如果他們以規定身份向國內公司介紹客戶,再以再分出業務將一部分保費指定到境外保險公司,而從境外保險公司收取佣金,應視為符合規則。但如其直接向境內保險公司收取佣金,造成事實上的業務關係,就是非法從事仲介服務。

    據了解,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去年的保費金額為兩億元,但由於有境外保險仲介機構的非法活動,流失的保費及仲介佣金則無法計算。

    祝老師認為,不管違不違法,境外保險仲介的進入都給我國保險市場帶來極大的影響。而且,這種影響不只是近期內一些保費及佣金的流失,更重要的是給內資保險公司帶來隱患和衝擊。

    首先,境外仲介經紀人把所服務的外資公司的大部分保費再分出到境外保險公司,看似轉嫁了風險,但是分到境外的保費我們無力控制和監管,一旦公司出現問題,責任還要由出具保險單的內資公司承擔。這可能導致國內保險公司破産,絕不是聳人聽聞。

    此外,由於保費的大量外流,沒有動力促使內資保險公司進行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改進和完善,更不會使其增加資本金。

    一位業內人士表達了自己的憂慮:加入WTO後,我國保險業保護期為3至5年。一旦市場完全放開,這些境外經紀人勢必要把目前的客戶帶到外資保險公司,國內保險業將面臨來勢猛烈的衝擊。

    對於這一問題,記者電話採訪了剛剛設立一年多的中國保監委天津辦公室。仲介機構管理處的一位同志似乎並不了解這一情況。(李新玲)

    《中國青年報》200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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