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台灣的選舉    
嚴峻

    隨著兩岸新聞交流的日益增加,有關台灣選舉的話題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各種媒體上。那麼,台灣的選舉從何時源起?發展歷程如何?現在台灣都有哪些選舉?台灣的選舉有什麼特點?這些都是大家關心的問題,下面筆者就台灣的選舉作一番介紹與分析。

    台灣選舉最早可以追溯到日本佔領台灣時期。1895年日本割佔台灣。次年,日本國會通過法律,設立台灣“總督府”及其幕傣機構。在各方壓力下,日本殖民當局開始考慮給予交稅的年滿25歲男子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並於1935年進行第一屆市議員和街莊“協議員”選舉。當然,這些選舉更多的是為殖民統治進行一些“民主”的點綴,並沒有多少實質意義。1945年,日本投降後,國民黨當局將台灣的行政區重新劃為8縣9市,用直接選舉的方法,進行最基層的村、里長,鄉、鎮(區)民意代表選舉,而對省參議員和高層公職則用間接選舉的方式産生。1950年至1969年,是台灣選舉活動的第二階段,也是台灣“地方自治”全面落實的時期。這段時期,國民黨當局開放省、縣、市長議員和縣、市、鄉、鎮長等多項地方公職選舉。除在個別情況下,有些選舉被推遲舉行外,多數選舉都能如期進行。進入1969年,台灣開始進行“中央民意代表”的換屆選舉。為了緩和國民黨當局所謂的“法統”危機,當局對“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進行增選或補選。這時大批的“黨外(指國民黨外)人士”開始投入這些“中央民意代表”的選舉,以求在“體制內”與國民黨當局作進一步抗爭。到了90年代,台灣當局大幅進行“憲政”改革,各項公職選舉基本上都放開,特別是1996年台灣進行首次“總統”直選,按台灣一政論家的話説,“這標誌著台灣再無選舉禁區,台灣進入了全面選戰的年代”。

    那麼,目前台灣的公職選舉都有哪些呢?從總體上分,可分為“行政首長”選舉和“民意代表”選舉兩大類。“行政首長”選舉分為“中央行政首長”選舉(即“總統、副總統”選舉)和地方行政首長選舉(主要有縣長、市長、鄉長、鎮長、縣轄市長、村長、里長選舉)。“民意代表”選舉也可分為“中央民意代表”選舉(主要是“立法委員”選舉 ),地方“民意代表”選舉(主要為市、縣議員選舉和鄉、鎮、市民代表選舉)。現在台灣各黨全力備戰的所謂年底“二合一”選舉,就是“立法委員”選舉與縣、市長選舉(台北市、高雄市兩個“院轄市”的市長除外)。

    下面重點分析一下台灣的“立法委員”選舉。按照台灣修訂後的“憲法”規定,自第四屆“立法委員”選舉開始,總共選舉産生225名“立法委員”,其中從各區域産生168人,每縣市至少産生1人;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産生4名“立法委員”,海外僑民中産生8名,此外還有41名“不分區立法委員”。“不分區立法委員”和“僑選立法委員”是按政黨比例制産生。所謂政黨比例,即各黨在選舉中的得票率之比。例如,總共只有A、B兩黨爭奪10席“立法委員”,A黨得票數佔總投票數的60%,B黨為40%,那麼A黨就得6席,B黨得4席。當然,並非所有參選的政黨都能參加“不分區立法委員”的分配,按台灣“憲法”規定,只有得票率在5%以上的政黨才具有這種資格。現在新黨、台灣團結聯盟努力奮鬥的所謂“5%政黨門檻”即是此意。

    縣、市長選舉採取相對多數獲勝制,哪個候選人取得相對多數,即當選為該縣(市)長,這點一般人都較好理解。但台灣的“立法委員”選舉制度則比較特別,其所採取的“單記非讓渡選舉制”可謂“舉世無雙”(這種選舉制度只有日本和南韓過去使用過,現在僅台灣仍在沿用)。 這種制度規定,每個選區産生若干名“立法委員”,但選民只能投一票,該票只能投給一個候選人。這種選舉制度使小黨容易生存,使一些人可以通過較固定的支援者低票當選。例如1992年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台北縣應選16席,候選人只須達到6%的選票即可保證當選,但事實上在趙少康超高票當選的情況下,有些人僅以不到3%的得票率即當選。這種選舉制度,使候選人可以不顧所在選區大多數人的訴求,而只須嬴得穩定的部分支援者。這也是造成地方派系長期存在、紛爭的原因之一。此外,這種制度要求各黨必須在提名策略上運用得當。若提名多了,勢必票源分散,這可能産生同黨排擠效應,使同黨的候選人因為比他黨候選人票低(有時可能僅低數百票),而大多乃至全部落選;但提名少了,則可能使該黨一個或幾個候選人高票當選,但本來可以多爭取到的名額,則因為該黨提名不足而讓其他黨候選人低票當選。所以,如何進行“立法委員”黨內提名作業,是對各黨智慧的一個重大考驗。

    年底的“立法委員”選舉對目前島內各主要政黨都至關重要。對民進黨來説,這事關其在選後能否穩定執政,也關係到其選後籌組“聯合內閣”時能有多大的發言權,是否會將“組閣”權拱手讓給在野黨。對國民黨來説,其目前在“中央”的政治地盤,僅剩“立法院”這一塊,能否打好年底這一戰,不僅事關國民黨能否浴火重生,也將直接關係到連戰地位的穩固與否,乃至國民黨會不會再次分裂。對親民黨來説,這是其組黨後的第一次重大戰役,直接關係到親民黨未來在台灣政壇能扮演什麼角色,也影響到宋楚瑜兩年半後參選“總統”的情況。對新黨來説,年底這一戰若不能衝過5%的政黨門檻,它就將幾乎完全泡沫化,可能從此走入歷史。對台灣團結聯盟來説,年底選舉若吃敗戰,原來就是烏合之眾的黨員可能將作鳥獸散。所以,目前各黨都高度關注年底的選戰。

    從這幾年對台灣選舉的觀察來看,台灣的選舉文化出現這麼幾個主要特點:其一,派系政治色彩明顯。這不僅僅是各個政黨內都有派系(如民進黨內分為新流潮係、正義連線、福利國連線等),地方派系更是介入各項選舉中。就拿這次“立法委員”選舉來説,島內有政治觀察家認為,某個候選人能否當選,除了在大台北地區還可以講些“理念”、“形象”外,在其餘各縣市,關鍵就在於是否得到地方有力派系的支援。其二,金錢與選舉密不可分。選舉是一種社會資源消耗十分嚴重的活動,在台灣更是如此。據估算,目前在台灣選“立法委員”,一般都得花上數千萬元新台幣。這些錢除了政黨補助一部分外,大多得靠家族或財團的支援,這就為財團介入政治提供了一個主要渠道。此外,不少候選人還得花大筆的錢進行賄選,這不僅進一步增加選舉開銷,也進一步敗壞選舉風氣。第三,整個台灣社會“泛選舉化”。 依一些國際觀察家的看法,台灣是亞洲“新興民主地區”,選舉往往不僅是政治人物活動的主要部分,也是一般民眾感興趣的話題。事實上,台灣的政治、經濟、社會活動大都與選舉有關。在泛選舉化的氛圍中,台灣社會對選舉的熱衷與關注度,有時甚至超過了西方選舉成熟度較高的國家。當然,有人認為黑道與選舉關係密切,也是台灣選舉文化的一個特色。這言之成理,特別是李登輝主政時期,為了保住政權,台灣當局往往慫容黑道涉入政治。不過也應該看到,隨著台灣民眾選舉文化水準的日益提高,隨著社會上對黑道抨擊力度的逐步加大,黑道對台灣選舉的影響力正日漸式微。

    其實,上文所説的選舉都是公職人員選舉。而台灣的選舉,除了公職選舉後,還有另外一個重要部分就是各黨的黨內選舉。各黨(特別是民進黨、國民黨等主要政黨)黨職,如黨主席、中央委員、中委會秘書長等等,也是島內政治人物角逐的重點。因為這些黨職,其在台灣政壇上的地位與作用,有不少是遠遠超過公職的。當然,也有些人身兼重要的黨職與公職于一身,如“立法院長”王金平,他同時也是國民黨副主席。現在台灣各主要政黨的黨職主要也是靠黨內選舉産生。此外,黨內選舉除了産生黨職外,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各黨對各項公職的提名。為了使提名制度更加公正化,目前島內主要政黨大都採取民意調查與黨員投票結合的提名方式。例如,民進黨就規定,縣、市長提名採用民意調查成績佔70%,黨員投票成績佔30%的方式,決定由誰代表民進黨參選各縣、市長。

    可以説,隨著台灣選舉舉辦次數的不斷增加,台灣的選舉文化也在進一步發展。當然,對一般台灣民眾來説,選舉不過是有權有錢人玩的政治遊戲。

    (本文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

    中國網200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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