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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法院批准將船民移至澳軍艦

    澳大利亞聯邦法院3日決定,將400多名船民從挪威貨輪“坦帕號” 上轉移至海軍運輸艦“瑪努拉號”。

    據澳聯社報道,澳政府允諾,在法院作出最後裁決前,不把船民運走。

    31日,澳政府宣佈將150名船民送往紐西蘭,其餘送往諾魯,在那裏進行難民資格審查。當天晚上,人權組織和一些人士上告聯邦法院,認為船民已在澳領海,應就地解決,要求允許這些船民上岸接受司法幫助,提出避難申請。法院立即下令,澳政府不得將“坦帕號”趕到公海去。

    現證實,船民中有420人自稱來自阿富汗,13人來自斯里蘭卡。另有6名印尼船員,澳大利亞正在與印尼聯繫,準備起訴他們。這些船民自8月26日夜以來一直滯留在聖誕島附近的“坦帕號”上。

    新華社 200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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