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教育廣場
科技長廊
軍事縱橫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民間收藏熱潮亟需引導 文物市場五大頑癥非治不可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人們生活水準和知識水準的逐步提高,民間興起收藏熱潮,文物市場日趨活躍。但近年來我國的文物市場在發展中存在著嚴重的走私、販私和盜掘古墓現象,有的甚至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造成了極大損害。記者日前從國家文物局獲悉,當前的文物市場存在著嚴重問題。

    一是文物監管物品市場審批不嚴,監管不力,交易場所數量過多,規模過大,秩序混亂,超範圍經營及以假充真現象比較普遍。文物監管物品交易市場在很短時間內遍及了大中城市,這些場所有的未經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有的雖經批准但沒有採取有效監管措施。多數市場新工藝品、假貨充斥,交易中以假充真現象普遍,被稱為〃新假破〃市場。個別經營者買賣國家明令禁止流通的出土文物,有的文物犯罪分子將文物監管物品交易市場作為銷贓的場所。

    二是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國有文物購銷經營單位經濟效益下降,普遍陷入困境,經營難以為繼。部分文物商店違規經營。違規經營者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欺騙購買者;或擅自將國家規定不得出售的庫存珍貴文物投入市場;有的甚至買賣出土文物或其他來路不明的文物;銷售前不按規定進行鑒定,銷售時不標明時代、瑕疵及是否允許出境等;對珍貴文物不建立檔案,更不向國有博物館和科研單位提供藏品。

    三是不具備拍賣文物條件的企業從事文物拍賣業務和不按規定對文物拍賣標的進行鑒定、許可。據統計,全國經營文物拍賣業務的企業超過百家。有些地方主管部門對拍賣企業的審批把關不嚴,一些企業根本達不到規定的拍賣文物條件。這些不規範的拍賣企業無序競爭,擾亂了拍賣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有的拍賣公司急功近利,肆意拍賣假文物,欺騙消費者,賺取高額利益;有的拍賣活動充斥投機行為,人為地對拍品炒買炒賣;有的拍賣公司將營業執照承包給個人,只收取租金,對其如何經營概不過問,致使承包人席捲拍品而去;有的拍賣公司與文物販子相勾結,不發拍賣公告,不預展,不舉辦公開的拍賣會,而是用信函招集競買人進行地下黑市交易;有的拍賣公司違反有關法規,拍賣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等。

    這些問題不僅擾亂了正常的文物流通秩序,直接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而且客觀上進一步誘發了盜掘古遺址、古墓葬和盜竊古建築構件、田野石刻及館藏文物的犯罪活動,影響了文物保護事業的健康發展,同時也有損我國改革開放的國際形象。整頓和規範文物市場,已成當務之急。文化部、國家文物管理局已決定加大力度整頓和規範文物市場。

    首先,清理整頓文物監管物品市場。文物監管物品必須在依法批准的文物監管物品經營場所內銷售,統一管理。設立此類場所及申請銷售文物監管物品的經營者,應經各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准,然後分別向公安、工商管理部門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各部門要公開審批程式,嚴格把關,按照審批權力與責任掛鉤的原則,建立審批責任追究制度。經批准設立的場所,必須成立由所在縣(市、區)文物、工商、公安等部門參加的監管機構,依法對市場內的經營者及其銷售物品進行管理。各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會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對已開辦的文物監管物品交易市場進行清理整頓,不符合規定的一律關閉。整頓期間,停止審批新的文物監管物品交易市場。

    其次,整頓和規範文物購銷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合法的文物購銷經營單位銷售文物前應依法進行鑒定、建檔、備案工作,銷售時提供各種真實情況,明碼標價,否則將受到文物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依法處罰。

    第三,規範文物拍賣市場。拍賣企業經營文物拍賣,必須具備《拍賣法》規定的條件,同時符合《文物保護法》的要求。對未經文物部門批准從事拍賣業務的企業將依法查處。文物拍賣標的拍賣前必須經過文物行政管理部門鑒定、許可。

    第四,清理文物復仿製品市場,取締非法經營。所有文物復仿製品必須做出標識,銷售時要明確告知購買者,不得以假亂真,更不得以經營文物復仿製品為名,買賣出土文物、國有館藏文物。對已進入流通領域而未作標識的文物復仿製品要限期清理,今年年底以前全部退出市場。

    第五,加強海關監管,打擊文物走私。所有文物經營單位、文物拍賣企業、文物監管物品交易市場均應明確告知購買者,如需攜運、郵寄所購文物或文物監管物品出境,須經國家文物局指定的審核機構辦理出境鑒定和許可手續。

    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張柏告訴記者,從現在起,各地文物行政部門將會同工商、公安、海關等部門,逐漸對文物市場開展大規模的專項治理行動。堅決取締非法經營文物的場所,嚴厲打擊文物走私犯罪,對未經嚴格審批或經過審批但問題比較突出的經營活動和市場將堅決予以取締。(劉玉琴)

    人民網2001年10月3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