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佈開放時間表和六項改革措施

    ■加入WTO後5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對所有中國客戶提供服務

    ■加入WTO後5年內,外資銀行可向中國居民個人提供汽車信貸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11日在此間提出,加入WTO對我國銀行業將是機遇與挑戰並存,我國將認真遵守銀行業對外開放的承諾,進一步推進和深化金融改革,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趨利避害,不斷提高國內銀行業的國際競爭力,推進銀行業在改革開放中穩步健康發展。

    這位發言人説,根據WTO有關協議,我國將逐步取消對外資銀行的限制。正式加入時,取消外資銀行辦理外匯業務的地域和客戶限制,外資銀行可以對中資企業和中國居民開辦外匯業務。逐步取消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限制:加入時,開放深圳、上海、大連、天津;加入後1年內,開放廣州、青島、南京、武漢;加入後2年內,開放濟南、福州、成都、重慶;加入後3年內,開放昆明、珠海、北京、廈門;加入後4年內,開放汕頭、寧波、瀋陽、西安;加入後5年內,取消所有地域限制。逐步取消人民幣業務客戶對象限制。加入後2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對中國企業辦理人民幣業務;加入後5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對所有中國客戶提供服務。允許外資銀行設立同城營業網點,審批條件與中資銀行相同。加入後5年內,取消所有現存的對外資銀行所有權、經營和設立形式,包括對分支機構和許可證發放進行限制的非審慎性措施。允許設立外資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汽車消費信貸業務,享受中資同類金融機構的同等待遇;外資銀行可在加入後5年內向中國居民個人提供汽車信貸業務。允許外資金融租賃公司與中國公司在相同的時間提供金融租賃服務。

    發言人指出,銀行業對外開放,有利於改善我國銀行資本結構,增加國際金融資本流入,有利於吸收現代大銀行管理和經營,進而規範我國信貸和資金交易商場行為,從而提高我國銀行業服務水準,促進我國銀行業走向國際。他同時指出,加入WTO不可避免地給我國銀行業發展帶來挑戰。特別是在爭奪優質客戶、優秀金融人才和擴大新業務市場佔有率方面,中國銀行業會面臨外資銀行激烈競爭。

    這位新聞發言人強調,面對新的形勢,當務之急是要集中精力落實六項措施。一是繼續清理和完善金融法規。目前,我國已公佈廢止六批金融規章,要繼續進行清理。同時,按WTO規則和精神,做好現有規章的修改工作,及時提出金融法律、法規的修改建議。二是深化中資商業銀行的改革,促進銀行制度更新。三是正確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為我國金融業改革和發展創造一個較好的宏觀環境。穩步推進利率管理體制改革和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兌換的進程。四是切實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管,化解金融風險,確保國家金融安全。要把監管重點放在促進商業銀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上。同時,要全面執行巴塞爾協議監管原則,堅決降低不良貸款比率,增加銀行監管透明度。五是整頓社會信用,提高信用文化水準。六是逐步改革金融管理體制,加強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的工作配合,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業務水準。

    

    附:入世後我對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時間表

    時 間 取消限制的地域 取消限制客戶

    加入時 深圳、上海、大連、天津 /

    1年內 廣州、青島、南京、武漢 /

    2年內 濟南、福州、成都、重慶 中國企業

    3年內 昆明、珠海、北京、廈門 /

    4年內 汕頭、寧波、瀋陽、西安 /

    5年內所有地域所有中國客戶

    

    《中國青年報》 200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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