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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是否包二奶我來證明 少女此舉發人深思

    核心提示

    父母打離婚,女兒竟然自願為母親寫了份證詞,證明父親有“非法同居”的行為,這事的確有點兒奇。然而更奇的是,這位十三歲的女孩子做這些沒有經過任何的思想鬥爭和後果考慮,父母離婚這樣一樁與她今後生活相關的大事竟沒在她心靈中掀起一絲波瀾。聽起來有點麻木不仁、冷漠無情,她的父母對她也隱約有這樣的抱怨。可是她自己,還有她的老師,都認為她是一個感情豐富的孩子。生活如此之輕的所有原因在於:她已經從小就適應了不幸的家庭生活。

    據悉,5月31日,重慶有一個14歲的男孩兒在父母離婚時自願跟父親過,因為“爸爸在外包二奶,生活方式現代跟得上形勢”。感嘆的聲音還沒有落地,6月14日,北京又出現一個十三歲的女孩兒,在父母離婚時自願為母親寫了一份證明父親“非法同居”的證詞,以求母親能多得賠償。現在的孩子怎麼都這麼各色?他們的感情是豐富了還是麻木了?記者採訪了這位名叫同同的少女以及她周圍的人。

    ■母親: 我一進門,發現張曉在床上躺著,許剛在她旁邊靠著,我的孩子在沙發上坐著,孩子一見我就哭了

    章玲與許剛都是北京海淀某鄉人,兩人于1987年結婚,第二年女兒同同降生人世,那時許剛挺知道心疼人,兩口子關係很好,一家三口度過了幾年融融洽洽的幸福時光。

    然而好景不長,不久,許剛搞個體運輸成為鄉里先富起來的人,開始夜不歸家,從1998年開始,幾乎每天晚飯吃罷便出門,早晨天亮了才回來。章玲與同同獨自在家,夜裏經常有男男女女打來的騷擾電話。

    “有人告訴我説,許剛在外面有人了,我還不相信,直到我親眼看見他跟一個開餐廳的小姐張曉在一起。”章玲説,“為這事我沒少和他吵鬧,有時候還帶著孩子去張曉那兒找他。有一次我生病了,許剛説他帶孩子去吃飯,卻把孩子帶到張曉那裏去了,我一進門,發現張曉在床上躺著,許剛在她旁邊靠著,我的孩子在沙發上坐著,孩子一見我就哭了。”

    “自從他外面有了女人開始,我就得了腎結石,常常疼得睡不著覺,夜裏呼他,他才回來帶我去看病,那時,他還戀著點家。可自從去年5月他與另一個女人陳春好了以後,就再沒有回過家,也不管我了,一年多我和同同找不到他,要生活費我就讓同同給他打電話。”同同從來不像別的小女孩那樣對爸爸撒個嬌什麼的,她叫都不叫“爸爸”,有一回許剛來電話,是同同接的,通完話章玲問是誰,同同説:“是畜類。”

    ■父母離婚大戰,同同挺身而出: 知道我爸住的地方之後,我和我媽天天去那裏找我爸,那個女人也天天在

    吵吵鬧鬧之中,心力交瘁的章玲於今年二月向法院起訴離婚,後來財産分割沒達成協定,她又撤訴了,而曾因不願離婚而説“甭想從我嘴裏聽到離婚二字”的許剛,反而于5月以“感情破裂”為由起訴要求離婚。

    在法庭需要證實許剛是否有“非法同居”的行為時,同同自願為章玲寫了一份證詞。6月14日,為了確保同同的證詞不是出於脅迫或誘導,法官約見了同同,十三歲的同同小大人一樣,平靜地敘述了她眼中的父母糾葛:

    “我爸從1998年起,就是晚上六七點出門,到第二天早上五六點才回家,後來我媽知道他在外面有女人了,我爸還帶我去過那女人住的地方,那女人叫張曉。過了一段時間,那女人懷孕了,她想把小孩生下來,可是我媽老和我爸鬧,我爸怕我媽鬧得太厲害了,就讓張曉到醫院打胎了,那時已經懷孕九個月了。我爸向我媽説等那個女人打了胎,就和她分手,跟我媽好好過日子。後來我爸真的和那個女人分手了,可是沒過多長時間,又跟現在這個叫陳春的女人好上了,我媽是去年5月知道的,從那時到現在,我爸就一直沒有回家,每月在我要錢的情況下,我爸給我六百或七百生活費,根本不管也不問我媽,更不給我媽生活費,尤其是在2月我媽起訴之後,我爸就根本不理我媽了。”

    “今年五月中旬,我媽帶我上我姑奶奶家玩,我姑奶奶看我和我媽太可憐了,沒人管,氣不公,就帶我媽和我找我爸去了,因為我姑奶奶認識我爸和這個女人住的地方,我媽已經一年多找不到我爸了。我和我媽還有我姑奶奶找到我爸的時候,那個叫陳春的女人也在。知道我爸住的地方之後,我和我媽天天去那裏找我爸,那個女人也天天在。”

    “有一天我向我爸要錢,交學校的飯費和供我零用,我爸不給,我媽急了,罵了那女人一頓,摔了一個玻璃杯,我爸拿煙灰缸砸我媽,還馬上給我奶奶打了個電話,説要起訴我媽,要和我媽離婚,還説是我姑奶奶帶著我媽來找他的,我媽砸了我爸屋裏什麼東西,他就砸我姑奶奶家什麼東西。”

    ■同同: 他們都説我可憐,我不覺得我可憐。我在學校挺快樂的,我喜歡在學校待著

    同同是個很沉默的孩子,你問什麼,她答什麼,回答不出問題的時候,她就嚴肅地玩弄手中的一桿長鉛筆,而“是”、“不是”、“不知道”是她在接受採訪的一個多小時裏説得最多的三個詞。她不時地看桌上的表,後來我才知道,她惦記著上午十一點的一個同學生日聚會。

    我問她:“為什麼寫這份證詞?”

    她輕輕説:“因為這都是事實。”

    “怕不怕爸爸因此生氣?”

    “不怕。我沒覺得有什麼。他當面問我,我也這樣説,因為我説得都是事實。”

    “你考慮過寫證詞的後果嗎?”

    “沒考慮過後果,也不後悔寫,不寫他們不是也要離婚嗎?我想爸爸多給媽媽錢。爸爸有錢,媽媽沒錢,寫了為媽媽好,為了媽媽多得錢。好像我寫了那個證詞後他不喜歡我了。前幾天我向他要錢,他説,‘過幾天!’我不知道他以後會不會喜歡我。”

    “爸媽離婚,你難過嗎?”

    “不難過,離就離了,無所謂,現在不是跟離婚一樣,爸爸又不回家。”

    “願意跟媽媽還是爸爸?”

    “跟媽媽。我媽媽挺好的,老是她帶我。”

    “你恨不恨爸爸?”

    “有時候恨,有時候不恨。跟別的女人的時候就恨,回家時就不恨。”

    “恨那些女人嗎?”

    “恨。”

    “爸爸是個好爸爸嗎?”

    “以前是個好爸爸,我有病,他就帶我去看病,我要什麼都給我,不管花多少錢。現在他不是好爸爸,因為他不回家,和別的女人在一起,不管我。”

    “你常跟爸爸聯繫嗎?”

    “打電話就要錢,沒別的事。平時他也不給我打,他不跟家聯繫,他早不把這兒當家了。”

    “你跟爸爸很親熱嗎?”

    “不。是爸爸的原因。他不回家,我老看不見他,看見他了,就不習慣跟他親熱。”

    “你害怕爸爸嗎?”

    “不怕。”

    “爸爸打過你嗎?”

    “打過一次。那時候我上四年級,爸爸還天天回家,有個特別痞的男生來找我,我跟他出去玩,爸爸很生氣,把我叫回來了。”

    “想不想讓爸爸管你?”

    “想。想讓他跟我和媽媽一塊生活,我有了錯打我也沒關係。”

    “你覺得媽媽快樂嗎?”

    “有時候快樂吧,和阿姨們玩的時候。我氣她的時候她不快樂,我覺得她氣我呢。媽媽跟爸爸生氣的時候很可憐,爸爸不可憐。”

    “你覺得你快樂嗎?”

    “還行。他們都説我可憐,我不覺得我可憐。我在學校挺快樂的,我喜歡在學校待著,最快樂的是和同學玩,跳橡皮筋什麼的。”

    “你覺得你是個感情豐富的孩子嗎?”

    “是。”

    ■班主任: 像得了慢性病一樣,同同已經適應不幸家庭的生活了

    章玲説,許剛對孩子的態度是“要不要兩可”,他起訴時提出要同同,那是奶奶的意見,奶奶怕以後見不著同同了。從小許剛就沒有帶過孩子,3月份,他領孩子出去,孩子的腿被狗咬了,之後他一直沒有問過。

    章玲還説,同同跟自己最親,一天看不見,就到處問“媽媽呢”;許剛用煙灰缸砸她,孩子就在她前面擋著護著,還衝許剛喊。

    章玲對記者説雖然她實在不放心讓許剛帶孩子,但她真不想要同同了,一方面她自己都沒有生活來源,另一方面,她説:“這孩子心硬,跟了她爸了。昨天她跟我吵架,我罵她什麼,她罵我什麼,我打了她一下,她也打了我一下,氣得我哭了半天。”這時同同在媽媽身邊蹭來蹭去的,不讓媽媽説不要她的話。

    記者發現,同同自始至終沒有一點傷心的樣子,家裏所有驚天動地的事情,在她那裏都顯得很輕很輕,與鬱鬱寡歡的章玲形成鮮明對比。當聽見自己可以去參加生日聚會了的時候,她立即歡天喜地地説了一聲“byebye”,便立即不見了蹤影。

    記者電話採訪了許剛,許剛説同同所寫的東西他都不承認,“我要她去法庭上當著我的面作證。我覺得我是個合格的爸爸,她長這麼大,都是我拿錢養她的,我還能做什麼?如果我不對她好,我幹嗎給她錢?如果沒有感情,她為什麼沒錢就向我要錢,不向別人要錢?”

    同同很喜歡自己的班主任王老師,她的心事王老師都知道。

    記者請王老師談談同同。王老師説:“同同很內向,性格跟別的孩子不一樣。她最大的問題是心定不下來,注意力不集中,自卑,比較散漫,特別好的學習習慣沒有,一看便知從小父母教育的痕跡很少。家庭環境對她有壓力,她老想著這些事。她的父母把一些不該説的話也當著她的面説了,她懂得很多。”

    “一開始,她沒有自尊心,上課像男孩子一樣淘氣,老師批評她,她不像別的女孩子那樣不好意思、低下頭去,而是做出一副無可奈何的苦笑,偷偷地拿眼睛看你。後來我們談過心以後,我知道了她家的事情,她見了我就不再躲,有事沒事都愛跟我説説話。跟法官談過話的第二天,她就主動來和我講這件事情。現在她的學習態度好多了,明顯開朗了,有笑容了。”

    王老師説了一件有關同同的小事:她的腿被狗咬了以後,老師説她可以不用上操,但她每天都去,“她不願意讓人覺得她與別人不一樣,她挺有城府的,很有承受能力。”

    記者説起同同喜歡在學校待,王老師説,這樣的事情在學校很多,尤其那些家庭不幸的孩子,就常對她講:“就怕回家。”到了週六,這些孩子就要求:“老師,不週末了,上課吧。”王老師説,同同的感情是很豐富的,她正處於青春期,特別需要得到呵護。“我們班的人情味很濃,特別注重師生、長幼的交流和溝通。開家長會時,老師對孩子的講評能讓家長感動得流淚,孩子們發言時也常常會哭。而像同同的家長即使來聽家長會,也聽不進去,家庭和學校的反差對她來講太大了。”

    王老師説同同跟她説過媽媽不想要她了。家庭冷冷清清;媽媽心灰意冷連自己的生存都成問題,沒有感情和精力呵護孩子,甚至賭氣了,還拿孩子撒氣。孩子們都是渴望關愛的,王老師感嘆道:“同同從小就生活在不幸的家庭,不知道幸福的家庭是什麼樣,就像得了慢性病似的,為了生存,她已經適應了不幸。她對不幸無能為力,已經被磨得沒棱沒角了,她不會激動,也不會衝動,所以什麼東西對她來講都無所謂。”

    目前,同同父母的離婚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同同將由誰撫養?她能不能最終嘗到幸福的滋味?她未來的命運又會怎樣?這些,都還是未知數。

    (為尊重當事人意見,本文姓名均為化名)

    

    《北京青年報》 2001年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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