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天家居過會:今年IPO過關第341家 民生證券過23.5單

時間:2021-11-23 09:36:09 來源 : 中國經濟網 作者 : 佚名

證監會第十八屆發審委2021年第116次會議于10月28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夢天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夢天家居”)首發獲通過。這是今年過會的第341家企業。

夢天家居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王國仁、包世濤。這是民生證券今年保薦成功的第23.5單IPO項目。此前,1月6日,民生證券保薦的珠海安聯銳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月8日,民生證券保薦的上海皓元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月13日,民生證券保薦的張家港中環海陸高端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和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迅捷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蘇州仕凈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月20日,民生證券保薦的南京雷爾偉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過會;2月2日,民生證券保薦的廣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2月5日,民生證券保薦的北京陽光諾和藥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過會;2月25日,民生證券保薦的廣東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4日,民生證券保薦的山東力諾特種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11日,民生證券保薦的上海能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17日,民生證券保薦的廣東利元亨智慧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3月25日,民生證券保薦的廣東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過會;5月18日,民生證券保薦的江蘇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6月3日,民生證券保薦的上海優寧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6月18日,民生證券保薦的廣東萬年青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過會;7月9日,民生證券保薦的蘇州新銳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過會;9月10日,民生證券保薦的新華都特種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過會;9月15日,民生證券保薦的山東奧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9月16日,民生證券保薦的常州祥明智慧動力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0月20日,民生證券保薦的江蘇宏德特種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過會,民生證券和中金公司保薦的廣東希荻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過會。(2家券商聯合保薦每家券商按0.5計算)

夢天家居主要從事木門、櫃類、墻板等定制傢具的設計、研發、生産和銷售,為消費者提供家居的整體空間解決方案。

發行人夢天家居的控股股東為夢天控股,持有發行人本次發行前75%的股份。余靜淵、范小珍夫婦為夢天家居的創始人,余靜淵通過夢天控股控制公司75%的表決權,范小珍直接持有公司8%的股份,同時余靜淵、范小珍通過夢家投資、夢悅投資分別控制公司10%、5%的表決權。因此,余靜淵、范小珍夫婦直接和間接擁有公司98%的表決權。夢天家居的實際控制人為余靜淵、范小珍夫婦,近三年來未發生變化。

夢天家居本次擬在上交所主機板上市,計劃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5536萬股,公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發行,不涉及股東公開發售股份。夢天家居擬募集資金9.8億元,用於“年産37萬套平板門、9萬套個性化定制櫃技改項目”、“智慧化倉儲中心建設項目”、“品牌渠道建設項目”、“資訊化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內,發行人係定制化生産,經銷商模式是最重要的銷售模式。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經銷商或門店的終端銷售情況以及經銷商或門店各報告期平均期末存貨變動情況,經銷商或門店是否存在大量庫存積壓,是否提前壓貨,是否存在調節收入的情形,向經銷商收取保證金的政策、繳納比例及數額,是否存在資金來自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主要股東情形;(2)三種銷售模式呈現不同變動趨勢及變動幅度的原因,收入金額增長和減少明顯的主要客戶情況及原因;(3)經銷商與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實質或潛在關聯關係,是否存在由發行人員工(含前員工)直接或間接控制、施加重大影響的情形,經銷商的回款賬戶是否為合同約定賬戶或本人(非法人單位)賬戶,如否,説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關聯方資金回款虛增收入的情形;(4)是否建立了對經銷商訂單銷售、庫存控制或檢查措施,是否能夠有效了解經銷商終端銷售實現與庫存情況,終端銷售是否存在重大異常,相關銷售是否真實、準確、完整。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併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內,發行人業務收入、凈利潤存在波動。請發行人代表:(1)説明業務收入波動的原因及合理性,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是否一致,結合銷售數量和單價、同類可比公司門類收入情況,説明發行人門類收入不斷下滑原因及合理性;(2)説明銷售凈利率逐年提高的合理性及可持續性,對比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説明收入變動與凈利潤變動幅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3)結合房地産及精裝修房交付等行業政策變化,説明對經營業績的影響,是否會導致發行人盈利能力持續下滑;(4)説明2021年6月末未對應收恒大票據和定制存貨計提減值準備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併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報告期內營業成本持續下降,主要産品單位直接材料成本與平均採購價格波動不一致。請發行人代表:(1)按産品分類,説明營業成本下降的具體原因、影響因素及合理性;(2)説明門扇2020年單位直接材料成本下降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虛減成本的情況;(3)説明報告期內大幅削減廣告宣傳費的原因及合理性;(4)結合報告期內工人人數變動、工人工資政策調整、工人平均工資的變化情況及工藝流程,説明報告期內員工人數逐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5)説明木皮採購供應商的背景,是否為關聯方,是否存在少計或多計成本而調節利潤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併發表明確核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