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罰約2.95億元,公牛集團反壟斷案結案

時間:2021-09-30 10:17:25 來源 : 中國經濟網 作者 : 于帥卿

原標題:被罰約2.95億元!“插座一哥”公牛集團反壟斷案結案

歷時4個多月,公牛集團反壟斷案以被監管局處罰約2.95億元結案。

9月27日,公牛集團發佈公告稱,于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浙江市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一)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的規定,構成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行為。

據浙江市監局發佈的處罰公告顯示,公牛集團自2014年至2020年,在全國範圍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在轉換器、墻壁開關插座、LED照明、數位配件等電源連接和用電延伸性産品銷售渠道與交易相對人(經銷商)達成並實施固定和限定價格的壟斷協議,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浙江市監局責令公牛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處2020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98.27億元3%的罰款,計2.95億元。

針對罰款情況,公牛集團向媒體表示,“公司接受處理結果,以此為鑒”。同時還表示,“上述處罰不會對公司生産經營及持續發展造成重大影響,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産經營情況正常。”

雖然公牛集團在公告中表示,此次處罰不會對公司造成較大影響。但根據發佈的公告來看,上述處罰金額佔公牛集團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3.23%、凈利潤12.74%。公牛集團稱,本次處罰預計會減少公司2021年度利潤2.9481億元。

資料顯示,公牛集團專注于電連接、智慧電工照明、數位配件三大業務板塊,産品主要為轉換器,智慧電工照明産品以及數位配件等。

此前,5月12日,公牛集團收到來自浙江市監局的調查函。資訊顯示,“決定對公牛集團涉嫌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公牛集團證券辦經理黃少鵬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此次公司涉嫌反壟斷調查,可能與自身的經銷模式有關。

據了解,公牛集團除控價壟斷外,還存在著專營專銷的情況。在市場上,公牛集團轉換器的市場佔有率超過了50%。在全國31個省都建有經銷網路,以渠道經銷為主,直銷為輔。線下有近110萬家終端零售點,其中包括75萬多家五金渠道售點、12萬多家專業建材及燈飾渠道售點及25萬多家數位配件渠道售點。為管理龐大的經銷商網路,公牛集團會針對不同的産品與經銷商簽訂相關的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公牛最核心的産品轉換器,公司要求經銷商必須選擇專營專銷,這意味著代理商只能銷售公牛的插座,不能銷售其他品牌的插座。此外,公牛對經銷商向第三方銷售産品的價格也有所規定。

有業內人士表示,固定轉售商品的價格,違反了契約自由原則,價格應當由買賣雙方確定,公牛集團單方無權固定價格。同時,這種壟斷行為會讓一些企業在不注重産品研發、競爭力弱的情況下依然獲利。

官方資料顯示,公牛集團創立於1995年,2020在上交所掛牌上市。曾短時間內市值就從500億元左右突破至千億元,市值最高時超過1500億元。另外,2020年財報顯示,公司全年營收100.51億元,同比增長0.11%;凈利潤23.12億元,同比增長0.42%。

有業內人士表示,公牛集團的發展與其壟斷行為脫不了關係。而此次壟斷被罰後,這種控價、專營專銷模式將走不通,公牛集團的控價獲利優勢沒有了,業績或將受到一定影響。

除此之外,公牛集團在插座市場也面臨著不少挑戰。據公牛集團招股書顯示,跨界入局的小米和老牌廠商飛利浦是其競爭對手。在2020年報中,公牛集團表示,市場競爭格局的演變存在不確定性,如公司不能適應新的競爭形勢,不能鞏固和擴大原有競爭優勢,將會面臨市場份額損失的風險。

另外,據了解,該反壟斷罰款並非今年第一單。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處罰,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有業內人士表示,此次阿里巴巴集團、公牛集團的鉅額處罰將會在行業形成強烈示範效應,對於企業而言帶來較大的警示作用,也會讓未來的競爭趨於良性,在行業發展中減少大企業壟斷行為。同時,隨著《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不斷完善,任何一個企業在行業內只要處於領先地位,或者涉嫌壟斷地位,都應該把反壟斷作為一個很重要的日常選項。(于帥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