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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取消公攤是忽悠 購房者不會得到實惠”的消息登上熱搜,讓公攤面積再一次成為輿論的焦點。
近日,一則“取消公攤是忽悠 購房者不會得到實惠”的消息登上熱搜,讓公攤面積再一次成為輿論的焦點。
住房是民生之要。作為老百姓關心的話題,住房問題一直是兩會關注的重點內容。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支援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問題,引發各方關注和熱議。
有關房屋公攤面積的話題再次引發熱議。
有關房屋公攤面積的話題再次引發熱議。近日,針對政協委員王鳳華提出的《關於規範房屋“公攤面積的提案》,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答覆稱:我廳將取消“公攤面積”的建議列為近期亟須修訂的立法項目建議上報住建部。
有關房屋公攤面積的話題再次引發熱議。
8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住建廳官網獲悉,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期答覆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王鳳華委員《關於規範房屋“公攤面積”的提案》時稱,“我廳將取消‘公攤面積’的建議列為近期亟須修訂的立法項目建議上報住建部。”
購買一套建築面積110.25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後卻發現套內面積只有61平方米左右,這讓青島市民李先生很受傷。與百平方米住宅檔位不相稱的狹小空間,每個房間都不超過9平方米,讓原本滿懷期待等著收房的好心情一下跌到谷底。李先生的遭遇經媒體報道,有關公攤面積的討論再次多了起來。
購買一套建築面積110.25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後卻發現套內面積只有61平方米左右,這讓青島市民李先生很受傷。與百平方米住宅檔位不相稱的狹小空間,每個房間都不超過9平方米,讓原本滿懷期待等著收房的好心情一下跌到谷底。李先生的遭遇經媒體報道,有關公攤面積的討論再次多了起來。
繼2019年2月首次徵求意見之後,近日,《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第三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居住生活關係到每一戶家庭的安居樂業,徵求意見稿中涉及基本規定、居住環境、建築空間、結構安全、室內環境、建築設備等多個方面,一些標準較現行標準有所提升,回應了廣大居民對美好居住生活的更高需求。
近日,《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第三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居住生活關係到每一戶家庭的安居樂業,徵求意見稿中涉及基本規定、居住環境、建築空間、結構安全、室內環境、建築設備等多個方面,一些標準較現行標準有所提升,回應了廣大居民對美好居住生活的更高需求。
商品房公攤面積是否應取消?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關於《住宅項目規範》第三次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其中未提到“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尤為引人注目。
商品房公攤面積是否應取消?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關於《住宅項目規範》第三次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其中未提到“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尤為引人注目。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關於《住宅項目規範》第三次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其中未提到“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尤為引人注目。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二層及以上新建住宅每單元至少裝一部電梯,應配置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應設無障礙停車位,新建住宅建築鋼筋混凝土結構樓板厚度不應小于100mm……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多個新提法引發社會關注。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對於新建住宅建築電梯設置,徵求意見稿要求,入戶層為二層及二層以上的住宅建築,每單元應至少設置1台電梯,且轎廂深度不應小于1.40米,寬度不應小于1.10米,呼叫按鈕的中心距地面高度應為0.85米至1.10米。
這也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以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
3月1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佈關於《住宅項目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通知顯示,根據住建部工程建設標準編制工作計劃,《住宅項目規範》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徵求意見基礎上修改完善並經專家審查通過。
公攤面積曾廣受購房者詬病,今年兩會期間,“取消公攤面積”的話題再度登上熱搜,有政協委員建議國家取消公攤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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