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形式:詐騙分子會通過網路黑産交易鏈等不法渠道,或通過向他人電腦、手機植入木馬病毒等不法方式,非法獲取受害人的個人資訊,並對其加以組合配套,為其冒用他人身份實施詐騙創造條件。然後再通過盜號或其他方式假冒他人身份,根據被冒用身份者與受害人之間親屬、朋友、同學、同事等不同的社會關係,有針對性地編造“代買機票”“交學費”“代充話費”“募捐”“遇事故需救治或賠償”“病重需手術”“幫接收退款”等虛假事由,利用受害人對被冒用身份者的關懷與信賴,使其陷入錯誤認識,從而騙取受害人的信任。而詐騙分子為增強自身詐騙行為的迷惑性,往往會通過偽造虛假收付款證明、合成虛假語音片段、製作虛假的病歷等證明材料,降低受害人的心理防備,加深受害人的錯誤認識,繼而要求受害人向其進行轉賬。
警方提示:大家平時要注意保護個人及單位資訊,以防被詐騙分子掌握從而實施精準詐騙。如果收到涉及熟人要求轉賬、匯款等消息,務必通過電話等途徑核實對方真實身份,確定不是詐騙後再進行下一步操作。(重慶市公安局兩江新區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