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實施詐騙犯罪,仍鋌而走險提供通訊幫助,最終釀成大錯。近日,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李河派出所在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中成功破獲一起涉“手機口”電信網路詐騙案。
前不久,李河派出所接到上級移交的“斷卡”線索核查,稱轄區居民彭某、文某可能涉嫌2起電信詐騙案。接到線索後,民警立即對案件展開調查摸排、分析研判,發現彭某、文某都曾利用其手機參與重慶和四川2起電信網路詐騙案,導致重慶受害人唐女士被騙34萬餘元、四川受害人楊某被騙3千余元,而彭某、文某也分別從中獲利600至800元的“好處費”。
鋻於彭某、文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將其依法傳喚到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到案後,彭某、文某均對其利用其手機幫助詐騙團夥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今年4月,彭某無意中在網路上發現一個“致富”門路:做“手機口”幫助他人(詐騙分子)撥打電話,可獲得不菲“好處費”。雖然明知對方是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但考慮到這錢賺得輕鬆又快捷,彭某還是主動聯繫了對方,並邀約了朋友文某一起參與。
在接受詐騙分子線上指導後,彭某、文某充當詐騙分子聯繫受害人的“中間人”,使詐騙分子直接與受害人通話,進而實施詐騙,2人則全程在旁協助直至通話結束。
民警介紹,本案中的2名嫌疑人雖然全程沒有説話,也沒收取受害人的錢,但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明知他人實施詐騙犯罪仍提供通訊幫助,詐騙數額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財産所有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目前,彭某、文某二人因涉嫌詐騙罪被萬州警方依法移送起訴。
萬州警方提示:在這類“手機口”詐騙案件中,參與作案的往往是青年人及在校學生,其一心找“快錢”,貪圖所謂高薪報酬,最終淪為電信詐騙分子的“工具人”,大好青春年華換來牢獄之災,可謂得不償失。(萬州區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