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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好友”成了“陌路” 執行工作有力度也有溫度

發佈時間:2024-07-24 14:46:25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裴思萌  |  責任編輯:唐浩哲

余某與幹某係朋友。2018年起,余某多次向幹某借款,截止到2022年4月,余某欠幹某4萬餘元借款未還,幹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余某在期限內還清上述欠款。判決生效後,因余某未依法履行還款義務,幹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凍結了余某名下的銀行賬戶,但僅200余元;多次聯繫余某,但其以拒接電話、外出躲避等方式拒絕執行。在此情況下,如何找到余某,成為案件能否進一步執行到位的關鍵……


某日晚,幹某發現余某蹤跡並撥通“執行110”。承辦法官核實資訊後,迅速組織幹警將余某連夜拘傳至法院。面對承辦法官的問詢,余某態度惡劣,直言“不想還”“就是在躲她”“不想接電話”……承辦法官嚴肅告知余某“有能力償還債務而拒不履行,長期躲避執行,將面臨司法拘留”。


面對余某拒絕履行的惡劣行為,承辦法官遂決定對余某進行司法拘留,準備將余某送入拘留所時,余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表示:“我目前在工廠工作,每月有幾千元收入,願意積極配合履行。”經與幹某協商,雙方一致同意:拘留結束後余某每月還款1500元直至債務履行完畢。當晚23時許,余某被送入拘留所。


考慮到余某的情況,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聯繫余某工作的工廠,告知余某的情況並希望工廠不要因此開除余某。工廠表示拘留期滿後余某可以繼續工作。念及往日好友感情,幹某也表示理解。


余某拘留期滿後,承辦法官回訪雙方當事人,同時了解余某的生活工作現狀及債務履行情況,保證執行的效力與溫度。


據了解,近年來,“親朋好友”因錢“反目成仇”,被執行人因現實原因還款壓力大從而抗拒執行的案件不在少數。本案中,承辦法官在拘留被執行人後,主動聯繫其工作單位,充分釋法明理,保障被執行人的生存權利,同時取得申請執行人的理解與支援,讓被執行人不喪失履行能力並保障後續履行,剛柔並濟,促案結又了心結,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文 裴思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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