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贛州市南康法院橫市法庭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手寫感謝信,字裏行間表達了轄區橫市鎮西湖村村委會對橫市法庭有效化解一起十餘年未解決的農田界址相鄰糾紛的衷心感謝。
張某珍、張某北係橫市鎮西湖村上坑組村民,兩者田地相鄰,張某珍的田地在上,張某北的田地在下,中間有一條通行的田埂。多年以來,張某珍在其田地上種植蔬菜等,並將田埂用籬笆圍起來。之後,因張某珍的籬笆會倒向下方張某北的田地裏,張某珍認為係張某北拔除了其籬笆。雙方對此爭執不休,並險些引發肢體衝突,後鄉村兩級多次調處未果。張某珍一紙訴狀訴至法庭,要求張某北恢復籬笆的原狀,並賠償相應損失。張某北認為張某珍的這些籬笆本就不應當圍在田埂上,係張某珍有錯在先,所以不予賠償。
橫市法庭收到材料後,多次前往村委會了解有關情況並到現場調查,原來二人糾紛由來已有十餘年。承辦法官經過綜合研判,認為此類糾紛雖然事小,但雙方積怨甚久,若不妥善處理容易激化矛盾産生不穩定因素。因此,法官聯合鎮、村幹部多次到糾紛現場釋法明理,耐心細緻做雙方當事人思想工作,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對調解結果均非常滿意。至此,該起長達十餘年的糾紛終於畫上圓滿句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文/余輝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