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就業季,碰到“諮詢指導”聲稱,交納誠意金,就可以落實教師資格證甚至是教師編制,正在找工作的你心動了嗎?近日,湖南省邵陽市雙清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教師編制合同”糾紛案。
孫小小(化名)畢業于某師範院校,想解決教師編制從事教學工作。
2021年12月,同鄉鄰居孫諮詢(化名)找到府來,説自己可以通過關係幫人拿到教師資格證,解決帶編制的教師工作,並且可以通過某資訊諮詢公司簽訂合同,但需要15萬元費用,且需預付9萬元誠意金,待工作及教師資格證落實再付剩餘6萬元款項,若不能落實則全額退款。
當時的孫小小已經31歲,距教師編制考試限制的年齡越來越近,咬咬牙還是決定付款簽訂合同。
2021年12月9日,孫小小在孫諮詢的帶領下,在資訊諮詢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某的辦公場所簽訂了《教師招聘考試諮詢指導服務合同》,加蓋資訊諮詢公司公章。
合同簽訂過程中,孫小小發現並提出合同內容是“考試諮詢指導”,與事先約定不符。資訊諮詢公司解釋:“簽合同只是形式,只要目的達成即可”。猶豫再三,孫小小還是將9萬元轉入孫諮詢的賬戶,由孫諮詢出具收據。
而後,孫小小多次催促,卻遲遲未收到事情辦妥的消息。直到2023年5月孫諮詢病故,事沒辦成錢也沒退,於是孫小小向資訊諮詢公司追討誠意金。資訊諮詢公司卻聲稱合同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某簽訂的,誠意金也沒有轉給廖某或公司,不願退款。此時,孫小小才意識到,這是一場針對她迫切找工作的心理而設下的騙局。
多次催還無果,孫小小將該資訊諮詢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教師招聘考試諮詢指導服務合同》,並要求資訊諮詢公司退還9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孫小小簽訂的《教師招聘考試諮詢指導服務合同》內容是虛假的意思表示,合同無效,因此也不存在合同解除的問題。雖然孫小小的9萬元直接支付給了孫諮詢,但簽訂合同時資訊諮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廖某、孫諮詢均在現場,且加蓋了公司公章,基於上述表像,孫小小有理由相信孫諮詢具有代理權,從而與其進行交易。資訊諮詢公司管理不規範、以加蓋公章的方式用自身企業信用為孫諮詢的行為背書,應承擔本案責任。同時,孫小小投機取巧、動機不純,企圖通過非法途徑謀求不正當利益,自身亦存在過錯。
綜上,法院酌定資訊諮詢公司、孫小小各承擔85%、15%責任,判決資訊諮詢公司應向孫小小支付76500元。雙方均服判息訴。
法官提醒,以花錢“托關係”“找後門”的方式謀求工作崗位,這樣的捷徑不會憑空降臨。希望廣大群眾以此為戒,保持清醒頭腦,莫動歪心,切勿被別有用心的機構和個人言語所蒙蔽,通過公開公平的招聘方式,提升能力應對招考方為正途。(通訊員 艾哲 硃砂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