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公安局組織開展煙花爆竹集中統一清查行動,旨在落實省市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推動煙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進一步向縱深發展,嚴厲打擊涉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銷售網點清查。對煙花爆竹公司及全縣87家零售網點進行全面清查,主要檢查零售網點是否存在超範圍經營,是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等,發現違規和可疑情況當場處理,避免安全隱患的發生。
重點場所排查。對集貿市場商鋪、香燭店等存在非法售賣煙花爆竹的重點場所,無人看管的廠房、農村閒置房、廢棄房等可能非法生産、儲存煙花爆竹的部位,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消除各類非法生産、儲存隱患,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地下窩點和非法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
治安卡點查緝。在峽江與新餘交界處的長嶺卡點,重點檢查外地牌照的廂式貨車、麵包車等車輛類型,發現載有煙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可疑車輛認真查驗相關審批手續,及時發現涉煙花爆竹違法犯罪可疑人員、線索,有力查控煙花爆竹流動違法犯罪。
全覆蓋式宣傳。在村委會、集貿市場、居民小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廣泛張貼宣傳標語、通告,同時利用戶外LED電子顯示屏、微信等平臺,播放發送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提示標語,普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宣傳非法生産、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社會危害,切實增強群眾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此次清查行動中,出動警力86人次,檢查批發、經營企業1家、零售網點87家,發現整改安全隱患19處;排查出租房屋32家、老舊房屋、閒置廠房、養殖場等可疑場所26處;查繳24箱煙花、10筒小煙花、26箱爆竹、2700余封小爆竹,受理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案件4起。
7月9日,水邊派出所民警在對城南工業園區一家超市進行檢查時,發現在該超市隔壁一倉庫非法儲存了大量煙花爆竹,且該倉庫內無任何消防設施,倉庫隔壁又出租給他人居住,倉庫周邊又有一木材廠,存在極大安全隱患。經查,店主姚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購買大量煙花爆竹儲存。經現場清點,共查獲大小各類爆竹共計2312封,煙花21箱。目前,民警已將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扣押並轉運至安全場所,姚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峽江縣公安局行政拘留。
7月10日上午,巴邱派出所民警先後發現轄區兩個雜貨店內非法儲存各類煙花爆竹10箱,且店內均無任何消防設備,不具備儲存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條件。經查,店主陳某和李某在無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儲存了一批煙花爆竹進行售賣。目前,違法行為人陳某、李某二每人平均因涉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被峽江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7月10日上午,金坪派出所民警獲悉轄區群眾李某在家中非法儲存了一批煙花爆竹,立即前往其家中查看。發現其在居民樓一樓房間內儲存217封煙花爆竹,樓上均有居民居住,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經查,李某經營一家煙花爆竹店,辦理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為圖方便,將部分煙花爆竹儲存在自己家中方便售賣。民警立即對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扣押並轉運至安全場所,並對違法行為人李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文/圖 姚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