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高利誘惑,遠離經濟犯罪。”廣安市公安局廣安區分局經偵民警以典型案例為素材,採取以案説法的方式,築牢老百姓財産安全“防火牆”。
近年來,不法分子利用群眾投資逐利心理,許諾“高額返利”“高投資高回報”,編造噱頭、混淆視聽,從事非法集資活動,手段狡黠多端,花樣不斷翻新,以身試法、膽大觸法,必被繩之以法。
2020年3月,被告人羅某以開辦蛋糕店為由向30余名投資人籌集資金,承諾投資2000元每月分紅400元,投資5000元每月分紅1500元,三個月後返還本息,獲取集資款10余萬元。由於經營不善,無法按時還本付息。羅某以合夥經營店舖、投資微信小程式、辦理優惠加油卡等手段,許諾高額回報,誘騙微信好友、親屬朋友等100余名不特定人員,非法集資4000余萬元,主要用於償還前期集資人高額返利、分紅和個人消費,但資不抵債,截止案發尚有資金差口400余萬元。
被告人羅某以高收益返利、高份額分紅為誘餌,對集資參與人虛假宣傳,騙取集資人錢款,主要用於償還前期集資人高額返利、分紅和個人消費,實際用於生産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無法如數返還,非法佔有目的明顯。
2023年8月,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其房産、車輛等強制執行,用於退賠被害人損失。
近年來,該類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表現形式。
許諾高額回報,誘惑投資。不法分子以許諾投資者高利潤、高回報為誘餌,騙取公眾鉅額錢款,作案方式隱蔽性、欺騙性極強,多數以公司經營作幌子,利用合法經營形式掩蓋非法犯罪活動,真實項目和虛假項目交叉,投資者真假難辨、虛實難甄。
利用欺詐宣傳,拉攏人心。不法分子編造不實報道,以網路、電視等各種媒介為載體,廣泛宣傳,誇大經營規模,鼓吹發展前景,虛誇經濟實力,為犯罪行為披上“華麗外衣”,將公司形象“正規化”“合法化”,大張旗鼓宣傳洗腦,蒙蔽投資者盲目相信,並奔相走告,一傳十、十傳百,參與投資人數快速增加。
冒用新型模式,蠱惑心智。不法分子以養殖、種植、合作造林、展位、商鋪位、“綠色銀行”、教育儲備金等多種新型經濟概念或經濟模式為掩蓋,迷惑普通投資者,誤導投資者認為其“高大上”,驅動投資者進軍“原始股東”,暗地斬其利益、獲其資金,殊不知,已淪為待宰羔羊。
廣安市公安局廣安區分局經偵民警提醒廣大民眾,面對項目開發、投資理財、APP推廣、投資分紅等高利誘惑,應保持警惕,防止錢款被騙。經濟犯罪花樣多,個人資訊要保護,證件切勿借他人;投資不能太大意,高額返利計中計;親友推薦要當心,合不合法要弄清;天上不會掉餡餅,交情不能當證明;一夜暴富不可行,頭腦一熱家底清;勤勞致富是根本,幸福生活好心情。(文 許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