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和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加強宗教場所規範化管理,8月以來,巴中經開區黨工委統戰部先後深入轄區街道和宗教活動場所集中開展宗教政策法規宣講宣傳工作。
經開區統戰部負責同志在宣講中指出,國家宗教事務局最新公佈的《辦法》共10章76條,完善了宗教活動場所管理制度。《辦法》規定宗教活動場所籌備設立和登記的程式要求,規範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明確宗教活動場所成立管理組織,實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人員管理制度,規範本場所人員的宗教活動、社會活動、對外交流等。明確宗教活動場所在宗教活動管理、建設管理以及消防、食品、衛生、建築等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規定宗教活動場所設立監事,加強宗教活動場所內部管理。明確宗教事務部門的監管職責,宗教團體的教務指導以及信教公民的監督權。
他要求,各宗教活動場所要組織信教群眾深入學習《辦法》,領會精神實質,按照具體規定抓好工作落實,努力創建平安型、生態型、文化型、和諧型、文明型宗教活動場所。同時,各宗教活動場所要持續抓好場所房屋和人員安全、消防和森林防滅火安全、用氣用電安全、地質災害防範及意識形態安全等工作;開展各種聚集性活動,必須提前申報備查,切實做好人員、食品、交通等安全防範工作;要完善各項制度,規範場所管理,禁止宗教場所商業化,禁止燃放高香大蠟;嚴格落實場所負責人值班值守工作制度,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全力織牢安全防護網,確保轄區宗教場所平安和順、宗教領域平安穩定。(巴中經開區黨建工作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