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央和江蘇省委、南京市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江蘇省政府《關於推動經濟運作率先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全面提振發展信心、增強市場預期,推動經濟運作率先整體好轉,現提出以下政策舉措。
一、豐富財稅支援手段
1.持續落實稅收優惠
支援小規模納稅主體穩定經營,全面落實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稅額的50%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支援科創載體發展,免征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孵化服務增值稅,對其自用及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産、土地免征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的,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支援重點行業發展,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零售、倉儲行業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他行業納稅人生産經營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南京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以下措施均需江北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2.鼓勵企業增産擴産
鼓勵訂單較多、生産任務較重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增加一季度生産安排。對2023年1—2月完成工業總産值1.5億元以上、同比增速超10%,且一季度增速不低於1-2月水準的規上工業企業,市、區按照貢獻度分檔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補助。(責任單位:南京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3.支援企業轉型升級
統籌用好國家設備更新改造貸款貼息、省高端化改造升級項目補助、市重大設備技改獎補等各類資金,重點支援“智改數轉”和技術改造重大項目,引導企業加大“智改數轉”投入。符合條件企業實施綠色化改造升級項目,根據項目投入和綠色轉型成效,最高給予500萬元支援。組織開展智慧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服務商推介以及優秀典型案例發佈等系列活動。(責任單位:南京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二、助力企業降本增效
4.推動費用減免緩繳
停止收取交通工程類、工程建設項目貨物類、建設工程類、水利工程建設類交易服務費。房屋建築、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項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應繳納的各類工程品質保證金,自應繳之日起可緩繳一個季度,建設單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品質保證金,緩繳的保證金應在緩繳期滿後及時補繳,補繳時可採用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保函(保險)的方式繳納,任何單位不得限制或拒絕。減半收取住宿餐飲業的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費用。按現行標準的80%收取水土保持補償費、藥品再註冊費、醫療器械産品變更註冊和延續註冊費。對水資源費省級部分減按80%收取。將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下調20%。持續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責任單位:南京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政務辦、市水務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國防動員辦公室、市市場監管局)
5.強化水電氣等要素保障
對暫時繳費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申請審核通過後,欠費不停水、不停電、不停氣,減免在此期間産生的欠費違約金。為10千伏及以下中小微企業全面建設外部電力接入工程,無需用戶投資。設立“水電氣”聯辦窗口,實現“水電氣聯合辦理”。強化“寧對接”平臺使用,協助訂單多、任務重的企業備足備好原材料。(責任單位:南京市發改委、市建委、市水務局、市工信局、供電公司)
6.支援企業穩崗擴崗
繼續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延續實施用人單位0.5%的繳費比例。根據醫保基金運作實際,積極推動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率下行。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一定比例返還上年度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參照實施。主動對接市外勞務協作基地,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設立“勞務協作服務站”,加大遠端招聘、直播帶崗等方式推廣力度,結合實際組織缺工企業赴市外開展招聘活動,引導外地勞動力安全有序來寧務工。實施公共就業服務精準幫扶,促進來寧人員等儘快就業。(責任單位:南京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三、降低交通物流成本
7.實施車輛通行費用減免
對每月通行次數在30次(含)以上的公路客運班線客車給予ETC通行費八五折優惠,對運政蘇通卡貨運車輛給予通行費八五折優惠。對進出省內年吞吐量達到200萬以上標箱,或年吞吐量達到100萬標箱且連續三年增長率超過全省平均增長水準的進出主要集裝箱港口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在全市所有普通公路收費站、高速公路給予ETC通行費五折優惠,優惠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對進出省內中歐(亞)班列集裝箱主要裝車點和集貨點的集裝箱運輸車輛,繼續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費站、高速公路全免車輛通行費,執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加大對偽造車輛資訊、優惠行程、單據等失信行為的懲治力度。(責任單位:南京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8.提升交通樞紐能級
全力推進重點物流項目,建設應急物資轉机接駁站,持續完善樞紐貨物集散、倉儲、轉机運輸、應急物資保障功能。支援客運樞紐向城市綜合體轉型,統籌客運樞紐地上地下空間綜合開發,適度拓展車輛助力、旅遊集散、郵政快遞、商務會展、貿易金融、文化休閒、購物餐飲等功能,促進交通樞紐與消費服務融合發展。(責任單位:南京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四、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9.加大中小微企業貸款投放
持續開展“貸動小生意服務大民生”等系列活動,發揮“寧創貸”政策體系引導激勵作用。落實轉貸基金支援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減免轉貸費。引導企業和金融機構用好省、市綜合金融服務以及融資信用服務等平臺,鼓勵金融機構單列小微企業信貸計劃,加大對小微企業信用貸、首貸支援力度,推動小微企業貸款持續擴面、增量、降價、提效。依託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為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援。(責任單位:人行南京分行營管部,南京市金融監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10.強化融資擔保服務
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聚焦支小支農職責,進一步提升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三農”等主體的擔保融資服務水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平均擔保費率不高於1%。開展政府、銀行、擔保、再擔保四方合作,支援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銀行融資提供免保費的政策性擔保服務。(責任單位:南京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11.穩妥推動融資成本下降
落實好利率市場化改革要求,釋放LPR改革效能。支援銀行機構、支付機構推出特色減費讓利舉措,健全支付服務減費讓利專項工作機制,多措並舉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責任單位:人行南京分行營管部、南京市金融監管局)
12.持續豐富融資支援工具
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零售、文化旅遊(含電影)、交通物流、養老服務等行業企業,加大票據融資支援力度。積極宣傳推廣蘇服貸、蘇影保、“專精特新”保、金陵惠農貸等政銀産品,鼓勵創設更多面向中小微企業以及重點行業領域的專項貸款産品。鼓勵交通物流等行業主管部門主動與金融機構共用資訊,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信用資訊等數據,發放更多信用貸款。支援金融機構用好用足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加大交通物流領域貸款投放力度。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力爭新增上市公司數量和資本市場直接融資規模保持全省前列。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與全國股轉系統綠色通道審查機制、全國股轉系統與北京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直連線制優勢,加強與滬深交易所的對接,支援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等企業掛牌、上市。(責任單位:人行南京分行營管部,南京市金融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委宣傳部、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13.加快科創金融發展
深入推進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加快構建廣渠道、多層次、全覆蓋、可持續的科創金融服務體系,推動“科技—産業—金融”良性迴圈。聚焦創新成果轉化,構建産業、科創、人才、天使4大系列基金,推動頭部企業、高校院所與風險投資、天使投資深化合作,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重大科技創新及研發項目信貸資金支援。大力發展智慧財産權質押、股權質押等融資産品,進一步豐富信用貸款産品種類,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力度。(責任單位:南京市金融監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人行南京分行營管部)
五、促進消費提質擴容
14.積極促進大宗消費
大力實施促進消費“四季有約”行動,放大“南京國際消費節”品牌效應,持續舉辦特色消費促進活動。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優化政策網上辦理渠道流程。加大新能源汽車宣傳推廣力度,組織開展品牌新能源汽車推廣巡展暨試乘試駕等活動,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進程,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佈局。延續落實便利二手車交易登記系列措施。持續開展家電下鄉,加強消費類電子産品促銷,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單位開展“以舊換新”等各類活動。(責任單位:南京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15.推動文旅休閒全面回暖
對提供廣告和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按應繳費額的50%減徵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開展旅遊景區服務品質提升競賽,對成績突出的給予市級獎勵。對評定為“金樹葉”“銀樹葉”級綠色旅遊飯店發放市級獎勵,鼓勵全市星級飯店、綠色旅遊飯店提檔升級。對2023年1—6月接待人天綜合排名前30的旅行社給予獎勵。扶持高星級旅行社,對評為四星、五星級的旅行社給予獎補,政策執行期至2024年12月。鼓勵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財政支出定額範圍內,按程式委託旅行社、酒店等企業承辦培訓、會議活動,委託餐飲企業提供用餐供配服務。促進出入境旅遊市場穩步復蘇,支援旅行社將境外遊客吸引至我市旅遊並過夜消費。(責任單位:南京市文旅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稅務局)
16.釋放區域消費潛力
加快構建一體化便捷性南京都市圈交通網路。優選旅遊景區、城市公園、星級酒店等,推出都市圈居民來寧消費優惠措施。聯合策劃南京都市圈體育賽事等系列活動,推動都市圈城市多領域合作交流。聯動都市圈城市,開展消費節、購物節等聯合促銷活動。(責任單位:南京市發改委、市文旅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體育局、市貿促會、市財政局)
六、切實擴大有效投入
17.推動重大項目及早開工達效
深化江蘇省、南京市重大項目常態化會辦推進機制和重點招商項目調度工作機制,開闢審批服務綠色通道,提供幫辦代辦服務,推行拿地即開工、信用承諾、容缺受理等方式,對特別優質項目實施“一事一議”,切實保障項目土地、能耗、用工等要素需求。建立重大投資項目環評審批服務資訊卡制度,開展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試點,在部分園區試行項目環評審批承諾制。鼓勵、引導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為重點項目招引建設提供精準有效資金支援。做好項目竣工前的水電氣等要素接入,推動項目儘快竣工投産、達效升規。實施招商引薦人獎勵,對提供項目資訊、並協助引進優質産業項目的仲介組織或個人(公職人員除外)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南京市發改委、市金融監管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建委、市投促局、市政務辦、南京供電公司)
18.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在供應鏈産業鏈招投標項目中對大中小企業聯合體給予傾斜,鼓勵民營企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參與攻關。規範有序推進PPP,常態化向社會資本推介項目,引導參與智慧交通、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停車設施等投資運營。研究出臺促進民間投資“1+N”政策舉措,強化對有關企業的要素保障和跟蹤服務,推動形成“以點帶面、以面擴能”的促進民間投資良好工作格局。(責任單位:南京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金融監管局)
19.強化項目建設資金保障
全力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額度,主動挖掘、篩選、梳理符合規定的高品質專項債券項目,支援符合條件的項目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作為資本金。爭取保障性安居工程、排水設施建設等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支援,規範做好項目申報,精準促進有效投資。依託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制,全力破解要素制約,加快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項目建設推進。(責任單位:南京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七、積極穩定外貿外資
20.全力支援企業開拓市場
搶抓數字貿易發展機遇,加快發展跨境電商、海外倉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統籌用好各級專項資金,加強對企業出境參展、商洽等服務保障,探索商務班機模式,組織企業出國(境)搶訂單、拓市場。鼓勵各區、開發區積極開展境外招商,對南京外貿企業赴境外參加展會、拜訪洽談等商務活動中,所産生的出入境機票費用,按照不超過50%的比例給予支援,執行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責任單位:南京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投促局、市貿促會)
21.提升外商投資服務水準
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機制,進一步做好安商穩商、招商引資工作,深入實施外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支援具有潛力的本地外資企業擴大規模、提升企業能級,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再投資。落實好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等政策,進一步優化辦理流程。鼓勵各區、開發區給予外商投資者利潤再投資與新增外資相同的配套支援政策。支援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創新産品和服務,按照市場化原則為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健全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保障外商投資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南京市商務局、市投促局、市稅務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
22.強化信貸信保等金融扶持
加大出口信貸、出口信用保險等支援力度,及時代撥付省級出口信用保險資金。抓實外貿信貸投放,2023年中國進出口銀行江蘇省分行對南京地區外貿産業貸款年均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速。增強中小微外貿企業應對匯率風險能力,推動辦理外匯套保的中小微外貿企業數量及總體辦理規模穩步提升。支援外貿新業態新模式有關企業開展進出口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防範匯率風險,開展“重點企業跨境人民幣業務專項推進行動”。(責任單位:南京市商務局、市財政局、人行南京分行營管部、中國信保江蘇分公司、中國進出口銀行江蘇省分行)
23.全面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準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貿易金融産品,加大對跨境電商、海外倉、外貿數字化轉型等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援。在主要口岸實現進出口通關業務網上辦理。打造海運直達、江海轉運、為長江中上游及內陸地區轉机聯運的江海河聯運體系,鼓勵工礦企業、糧食企業等開展貨物“散改集”,推動沿江沿海內外貿集裝箱“公轉水”。加快出口退稅進度,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責任單位:南京市商務局、市金融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人行南京分行營管部、金陵海關、新生圩海關、祿口機場海關、南京海事局)
八、優化提升政府服務
24.提振企業經營信心
聚焦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出臺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政策並強化落實。支援平臺企業擴大經營,充分發揮引領發展、創造就業等積極作用。依託“寧企通”惠企綜合服務平臺,推動惠企政策“一站”直達、免申即享。完善12345“一企來”企業服務熱線功能,及時受理回應涉企訴求。持續開展“企業服務•面對面”活動,建立政府部門與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常態化溝通平臺。繼續實施常態化駐廠聯絡員制度,為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配備服務專員,支援各區和開發園區結合自身實際,採取到府送政策、解難題等各類途徑強化政企對接。(責任單位:南京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辦、市工信局、市工商聯)
25.優化監管執法服務
依託省政務服務網全面推行政務服務網上可辦,為個體工商戶提供開業、登出、遠端核驗、電子簽名、下載執照等線上“一體化”服務。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品質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推行精準化、分級分類執法,市場主體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無明顯危害後果的,依法不予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被處以罰款但確有經濟困難的,可依法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推行行政執法監督,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及過錯責任追究,規範案件查處流程,規範法律適用和裁量幅度。強化《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落實,做好統籌協調,抓實投訴核辦。(責任單位: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
26.實施法律服務及信用援助
加快推進民營企業公司律師制度,推動有條件、有需求的民營企業設立公司律師。深化“萬所聯萬會”機制,定期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四送四進”等活動,加強公共法律服務産品研發,積極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法律諮詢、國際商事調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務。進一步完善“産業鏈+法律服務”保障機制,加強重點産業鏈法律服務聯盟建設。及時指導各類失信主體開展信用修復,對輕微失信行為實施信用豁免。(責任單位:南京市司法局、市發改委)
九、推動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
27.促進合理住房需求釋放
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援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用足有關支援政策,促進市場良性迴圈。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允許分區實施階段性住房購買契稅補貼優惠。支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減輕居民首付資金週轉壓力。在充分尊重居民意願基礎上,適當拓寬房屋徵收貨幣化安置渠道。(責任單位:南京市房産局、市建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人行南京分行營管部、市金融監管局、市發改委、市稅務局、市公積金中心)
28.保持房地産融資平穩有序
用好用足金融支援房地産16條措施,鼓勵商業銀行加大配套貸款力度。支援符合條件的房地産企業、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支援房地産市場發展有關股權融資政策,開展再融資、並購重組及配套融資。支援融資擔保公司加入交易所債券市場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專項支援計劃,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援民營房地産企業發行公司債券,推動專業信用增進機構為財務總體健康、面臨短期困難的房地産企業債券發行提供增信支援。(責任單位:人行南京分行營管部,南京市金融監管局、市房産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江蘇省銀保監局)
29.優化預售資金監管
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通過資訊化手段強化商品房項目預售資金監管,保障資金專用於項目建設,確保預售樓盤如期交付。完善商業銀行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舉措,有效提升企業資金使用效率。(責任單位:南京市房産局、人行南京分行營管部、省銀保監局)
十、加強民生保障能力建設
30.提升醫療保障能力
認真落實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總體方案,以及第十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方案和診療方案,抓實疫苗接種、早期識別、轉診通道、重症救治等重點環節。完善分級診療體系,提高基層首診率,實行高齡老人優先就醫綠色通道,大力推行分時段預約診療。發揮醫聯(共)體醫院技術支撐及家醫團隊作用,打通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最後一公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醫保、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對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狀參保患者門急診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為85%,個人自付醫療費用不納入大病保險保障範圍,醫療救助按規定支付。以上住院醫療費用政策和門急診費用政策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責任單位:南京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31.支援防疫藥品器械研發生産
支援企業申報國家、省級相關政策補助,並給予市本級支援。支援創新藥品研發,對我市註冊的企業已完成I期、Ⅱ期、Ⅲ期臨床試驗的國家1類新藥、2類新藥和生物類似藥,按照不同研發階段,擇優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援創新藥和高端醫療器械産業化,對首次取得國家創新藥物、醫療器械註冊證,且在本市産業化的項目,一次性給予相應的獎勵,其中國家1類、2類、3類新藥分別給予每個品種最高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創新醫療器械(通過特別審批通道獲得)給予每項最高30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每年獎勵額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南京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江蘇省藥監局南京檢查分局)
32.持續開展支援就業創業系列活動
促進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多渠道深度挖掘就業崗位,多頻次舉辦線上線下招聘會。持續優化“就業見習+留寧就業”機制,深化線上“對接問需”服務,幫促企業和勞動者精準匹配。加強創業指導,完善創業培訓項目清單,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大力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氛圍。加快南京青年人才驛站建設,為符合條件的留寧、來寧高校畢業生提供不超過14天免費過渡性住宿。(責任單位:南京市人社局、團市委)
33.強化基本民生保障
加強動態監測,重點摸排失業和靈活就業人員、易返貧致貧和低保邊緣人口等,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人員予以及時救助。加強重要節假日期間民生商品保供穩價,落實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足額發放補貼,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完善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完善覆蓋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健全資助育人長效機制。持續開展“陽光護薪”,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及時慰問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對困難退役軍人加大幫扶力度。(責任單位:南京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醫保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殘聯)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佈之日起實施,未特別註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貫徹國家、江蘇省出臺的相關支援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南京市發改委負責政策落實總體牽頭,定期會同各責任單位開展政策評估工作。各項舉措中排序第一的責任單位為該項牽頭單位,負責組織有關責任單位做好細則制訂、政策宣傳、諮詢受理、推進落實、監測評估等工作。各舉措牽頭單位需推動涉企政策上線“寧企通”平臺,實現政策整合快達、精準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