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的關鍵一年,福建建寧法院開展法護“金種子”百日攻堅執行專項行動,對該院受理尚未執結的涉種糾紛執行案件開展專項執行行動,讓拖欠種子款的被執行人無所遁形,兌現制種農戶、種子企業等種業從業者的勝訴權益。
近日,建寧法院執行幹警為解決一起跨省種植回收合同糾紛,驅車2000公里前往安徽省合肥市,成功執行到位15萬元種子款,法護“金種子”百日攻堅執行專項行動首戰告捷。
申請執行人建寧縣某種子專業合作社與被執行人安徽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種植、養殖回收合同一案中,合作社按照約定組織種子生産並交付,但付款時間已過,科技公司卻遲遲未支付130萬元種子款。合作社多次催討未果後,只得將科技公司訴至建寧法院,後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迅速凍結申請執行人申請保全的銀行賬戶,並查控到被執行人在合肥市有兩處廠房。掌握線索後,執行法官雷霆出擊,前往合肥市開戶網點核實,發現該賬戶現有存款15萬元後,火速將該筆款項劃撥至法院執行賬戶。
隨後,執行法官頂著烈日輾轉多地尋找科技公司負責人,通過現場查看、電話詢問、沿街查訪等方式,終於在一棟裝修中的廠房內發現了該公司負責人的蹤跡。為讓其深刻認識到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法律後果,法官耐心反覆釋法明理,督促被執行人制定還款方案,並成功查封其名下一處2400平方米的廠房,為下一步強制執行奠定基礎。
下一步,建寧法院將根據被執行人履行情況,適時啟動拍賣程式,維護種子合作社合法權益,護航種業振興,為建寧縣種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建寧法院 熊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