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王某的兒子眼含熱淚,與母親在調解協議上按下紅手印,看到福建省建寧縣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確認裁定書後,連連向建寧縣人民法院法官及共治中心工作人員表達感謝,就此一起多日相持不下的民事糾紛通過訴前調解成功化解。
近日,建寧縣人民法院的法官依託公共法律服務共治中心,通過“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方式,成功化解中心建立以來首例生命權糾紛案件,在維護受害人權益的同時,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據了解,5月3日,黃埠鄉村民王某在拆除廢舊屋棚作業中意外從高處墜落,後經醫院搶救無效身亡。王某家屬多次與王某受雇方李某私下協商賠償事宜未果,雙方主張金額相差懸殊,陷入喪親之痛的王某親屬情緒異常激動,遂向黃埠鄉司法所尋求幫助,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第一時間介入該糾紛,並通過線上平臺與共治中心對接,啟動調解程式。
中心工作人員在詳細了解事件原委後,與建寧縣人民法院、黃埠鄉人民調解委員會三方聯合進行調解。中心秉持“情理相融”的調解理念,從法理入手,兼情理調和,經過調解員兩天三夜的耐心細緻溝通,雙方心結逐漸化解,並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簽訂調解協議,由李某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共計88萬元。當即,建寧法院派駐中心法官出具司法確定書,李某當場通過現金和轉賬將賠償款一次性付清,最終這起幾度陷入僵局的生命權糾紛,在法院、中心工作人員、人民調解委員會三方堅持不懈的努力下成功化解。
今年以來,建寧縣公共法律服務共治中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建立“一站式”公益法律服務平臺、多部門協同服務工作體系和縣鄉村三級一體化聯動服務體系,通過提供法律諮詢、訴前調解、司法確認等服務,促進矛盾糾紛就地化解。下一步,建寧法院將把中心作為深入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載體,構建為民解紛多途徑、多層次、多種類的格局,實現城鄉“半小時公共法律服務圈”可達可辦優質優效。(建寧法院 余厚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