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民法典護航。民法典實施以來,福建省三明市建寧縣法院聚焦群眾司法需求,以“我為群眾辦實事”為抓手,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廣泛深入開展民法典學習宣傳活動,讓人民群眾切實用好民法典,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深入淺出“釋法理”普法宣傳多妙招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隨著民法典的實施,法院參與社會治理的覆蓋面不斷擴展,許多鄰里糾紛、矛盾衝突在訴訟前端得以妥善化解。
遠在客坊的謝大媽在趕集時接到了法院定制的普法套餐,發現其中一場景竟與自己當前面臨問題極其相似,便立馬向法官諮詢。原來,謝大媽的丈夫劉大爺有個比自己小二十三歲的弟弟,至今尚未婚配,生活全靠劉大爺照應,近幾年劉大爺身體每況愈下,竟想立遺囑將夫妻共有房屋留給弟弟,謝大媽整晚睡不著覺,害怕自己晚年沒有棲身之處。謝大媽身邊沒有精通法律的朋友,鄉里離縣城較遠,諮詢不便,為此苦惱了許久。法官了解情況後融入場景設定多種情形,用本地方言耐心講解,輔以形象生動的普法動畫短視頻,讓謝大媽明白了自己在該情況下仍享有房屋一半所有權,最終化解了她的心結。
2021年5月以來,建寧法院“金法槌”志願服務隊已經走遍了縣域9個鄉鎮,利用圩日、節日到集市、校園、企業開展宣傳活動100余場次,發放民法典宣傳資料6000余份,解答群眾問題300余個,為群眾帶來滿滿的司法獲得感。
隨著建寧法院“‘典’亮民生·一十百萬”活動的開展,普法不再是單一的條文式宣講,而是結合群眾生活、生産實際,針對不同群體需求將民法典婚姻家庭、合同、物權等篇章內容再細化,將法條嵌入200余個矛盾糾紛場景,從而實現對法條內容的精準滴灌,讓普法更加接地氣、聚人氣、有溫度、廣傳播。
線上線下“齊步走”意識培塑有真招
讓民法典走進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裏是民法典宣傳的重要意義。隨著多樣式、高頻次的宣傳活動的開展,以及民法典新規定、新精神、新理念的全面落實,越來越多人關注到自甘風險、高空拋物、好意搭乘、共債共簽等許多重要的民事法律概念,居住權、人格權、撤銷權等權利關係讓群眾維權意識也越來越強。
“在學校踢球被同學撞傷了,同學要不要賠償呢?”“爸媽沒收壓歲錢,怎麼辦?”2021年11月15日,閩江源小學五年級學生在民法典公開課上踴躍發問。民庭法官助理黃曉麗一一細心解答,她感嘆道:“法治小課堂讓同學們都具備了基礎法律知識,可以看到他們對民法典有很強的求知欲,能結合身邊人身邊事提出疑問和假設,課堂回答問題正確率也非常高。”
一個月前的下雨天,家住萬星首府的小劉搭乘鄰居小張的車前往裏心鎮。途中,小張邊開車邊接聽電話,經小劉勸告後仍不挂斷,導致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打滑撞向路邊防護墻,造成小劉輕傷。事後,小劉找到小張要求賠償,但小張以小劉係免費搭車為由,拒不賠償。小劉想起幾天前在朋友圈刷到的一期法官説“典”視頻中,法官提到民法典侵權責任編中明確規定,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於該機動車方責任的,應在其過錯範圍內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多次説理索要賠償不成,小劉遂將小張訴至法院,在法官的調解下順利得到醫藥費及賠償金6800元。
“法官説‘典’”普法短視頻已在朋友圈廣泛傳播,21期節目瀏覽量超過了1000萬人次,一個個鮮活的案例成為老百姓口袋裏的“法治公開課”,讓民法典觸手可及。遵紀守法、學法用法的氛圍愈加濃厚,民法典已然成為群眾心中的“法律明燈”。
靶向發力“消痛點”為民解憂出實招
法與時轉則治。民法典針對婚姻家庭領域內的新情況、新問題,在結婚、離婚、子女撫養等方面完善了相關規定,既體現了保護相對弱勢一方的原則,也賦予無過錯方主張損害賠償的權利。
“太感謝法官了,我不僅拿到了孩子的撫養權,還獲得了離婚損害賠償金,心裏的擔子終於放下了。”拿到法院判決書的祝女士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家住黃坊鄉的祝女士在法官入戶宣傳時,將家中苦楚悉數向法官吐露。其丈夫陳先生常年在外,多次出軌,不僅欠下數筆非正常債務,還與他人共謀詐騙、盜竊,並於2020年1月被長沙市某法院判刑。祝女士受困于婚姻已久,但丈夫以女兒撫養權作為威脅,至今未能離婚。法官了解祝女士的難處後,向她講解了民法典中婚姻關係的相關規定,並介紹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打消其後顧之憂,在祝女士表明瞭起訴意願後,當即開通案綠色通道,加速案件進入審判程式。經過法院審理,祝女士最終拿到了女兒撫養權,並分得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半財産,此外,還順利獲得離婚損害賠償2萬元,判決最大程度上保護了婚姻關係中弱勢一方的合法權益。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建寧法院將與相關部門密切協作配合,持續搭建“線上、線下”立體化普法渠道,通過形式多樣、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強民法典普法宣傳教育,全力打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共用成果的民法典宣傳模式,切實把民法典普法成果轉化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實踐效果,讓“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真正飛入尋常百姓家。(建寧法院邱遠鎮 徐巧 楊凱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