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以為這錢要不回來了呢,感謝法官讓我這一年開了個好頭。”近日,福建三明市建寧縣法院執行法官復工後迅速進入工作狀態,虎力全開,成功執結一起合夥協議糾紛舊案。
2012年2月,申請執行人林某與被執行人王某投資合夥辦廠,後因生産資金不足,林某被迫退股,扣除虧損後,王某仍欠林某8萬元,並約定2013年年底還清。還款期限屆滿,王某並未償還欠款,多次討要未果,林某遂將王某起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王某償還林某欠款及利息共8.6萬元。判決生效後,王某多番拖延,林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執行後,執行法官通過網路查控到被執行人王某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産2萬元,立即依法劃撥給林某,但仍無法還清欠款。隨後,執行法官多次到府均未找到王某,通過走訪當地農戶及向村委會調查得知,王某常年外出務工,無固定崗位,長期躲避執行,執行法官依法向王某發出限制消費令。
執行法官並未放棄,2022年2月8日,申請人林某向法院反應王某在家過年,並了解到其兒子具有還款能力,二人暫未外出務工。接到消息後,執行幹警冒著寒風暴雨,穿破夜色,即刻動身前往王某家中。在勸解過程中,王某堅稱自己無錢還款,執行法官轉變溝通思路,對王某兒子耐心釋法説理,擺明利害關係。在法官溫情勸導下,王某兒子主動提出為父親繳納案款。
當晚,執行法官立即電話聯繫林某,在收到8萬元轉賬後,林某自願放棄利息,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至此,該起長達八年的舊案順利執行完畢。(建寧法院 邱遠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