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履職記
網際網路上,只要點開看過,類似的內容就會不斷推送;網購時,只要想買,相關促銷資訊就會源源不斷湧來……大數據時代,演算法技術廣泛應用在各個終端上,總能投其所好,為用戶提供個性化便捷體驗,但與此同時,也讓公眾的個人資訊大量暴露在網際網路上。演算法利用個人資訊的邊界在哪?平臺是否會利用技術手段實行隱蔽的不正當競爭?對新型數字經濟高速發展帶來的新問題如何落實相關的法律法規,實現有效監管?
一年多來,全國人大代表、廈門大學經濟學院金融係教授潘越一直關注著這個問題。“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建議要盡可能凝練、切中主要問題。”連日來,她正忙著整理《關於加強數字經濟監管的建議》,準備帶上今年的兩會。
擔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以來,潘越作為金融領域的專家,總是能從生活出發,以學者的眼光敏銳地洞察到社會前沿問題,在歷年兩會中提出不少建議。兩年前,觀察到網際網路金融案件多發頻發的情況,她從學者角度提出“事前、事中、事後”防範網際網路金融風險的建議。“提出建議後,我得到積極反饋,相關部門承諾會採取相應措施。作為人大代表,看到自己提出的建議受到重視,能作出小小的貢獻,感到很欣慰。”
潘越代表今年提出該建議緣起于一次出差經歷。在廈門生活的潘越從未關注過取暖設備,但一次出差時,因為天氣太冷,和同事聊起地暖,當晚她的手機就出現了地暖的廣告。“這讓我非常吃驚,我想很多人也有這樣的經歷,比如説我們在搜索某個商品以後,後臺接下去就會反覆跟你推送類似的東西。這也許不是受眾所樂意的,這種感覺非常不好。”潘越説,如果各個平臺都利用大數據分析的技術手段進行演算法共謀、演算法操縱,那麼一旦形成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是很隱蔽很難被發現的,用戶也很難去取證和維權。
從學者角度看,潘越認為,演算法管理欠缺導致個人資訊洩露看似是個人問題,實質是數字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的衍生問題之一,若不及時加大監管,會影響到我國數字經濟的持續發展。國務院《“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到2025年,數字經濟核心産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達到10%,這意味著數字經濟將成為我國的支柱産業之一。“我國數字經濟呈現蓬勃發展的態勢,對我國經濟的拉動作用愈發凸顯。現在出現的數據濫用、演算法歧視等導致數字經濟失序發展的風險,長期而言,會削弱行業的創新動力,並最終損害消費者利益,滯緩經濟發展。為此,需要加快構建數字經濟治理與監管體系,以充分釋放數字經濟新活力,推動經濟社會實現高品質發展。”
潘越説,近年來數字經濟領域已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2021年,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制定發佈《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相繼落地,為數字經濟反壟斷監管和數據安全治理建設奠定了重要法治基礎。不過具體監管仍待細化、體系仍待完善,例如不同領域、不同地方、不同條例之間的協調和銜接問題;對網際網路企業壟斷的認定、數據收集使用管理、數據合規共用、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範都需要儘快完善。
對此,潘越從立法、執法、利用先進技術提升監管手段三個層面給出具體建議。其中包括加快數字經濟立法,健全相關法律法規;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作執法,形成高效有序的數字經濟監管長效工作機制,打破監管壁壘,推動監管數據採集和共用利用;運用先進科技手段,提升數字經濟監管水準和效率。“數字經濟發展對傳統的法律法規、行政監管和執法都提出了很大的挑戰,傳統的監管手段很難對網際網路平臺隱蔽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識別和評估,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有必要積極主動地採用現代科技手段,依託區塊鏈、大數據等新一代的資訊技術加強監管水準,為我國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保駕護航。”